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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9 21:47:16
儿子修房赶走父母
顺义区居民李某以修房为名,起诉要求年迈的父母从自己的宅院内搬出。近日,顺义法院以李某不能为父母提供条件较好的住处为由,判决驳回了他的诉求。
李某是家中的长子。1985年,两位老人给儿子们分家,三子各分得一处宅院。1996年,老俩口搬到了长子李某的宅院居住,李某随后从其宅院搬出,并从他人处购买一处宅院居住至今。
今年5月,李某突然来到法院,要求70多岁的父母从自己的宅院让他们搬出去,到其他宅院内居住。李某的理由是,父母住的房屋已成危房,他准备进行翻建。开庭时,李某的父母不同意搬出,李某也表示不能为父母提供条件较好的房屋。
法院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李某的父母已年老体弱,疾病缠身,李某应当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李某不能提供条件较好的房屋供其父母搬出居住。考虑到老人的实际状况,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