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台北报道 自由软件之父Richard Stallman认为,越来越流行、通过网络使用的SaaS服务,如Google的在线文字处理软件,其实剥夺了使用者的自由,呼吁使用者不要使用。

  上周在中国台湾访问的Richard Stallman,一连两天在淡江与清华两间大学,发表了关于软件专利以及自由软件运动的两场演说,事后他接受了媒体的群访,更精细地探讨他对自由软件,以及整个软件业的观察心得。

  Stallman解释了他对自由软件的定义,并教导听众如何利用这些定义来判断一个软件是否自由,他亦对当前软件业当红的网络化应用服务(按:即SaaS,但Stallman并未采用此一字眼)提出批判,认为其剥夺了使用者对信息与运算能力的自主权。

  他也对教育、平衡数字落差等议题提出个人看法,认为学校教育不应采用任何非自由软件。

  记者全程参与了Richard Stallman在台的公开行程,为便于读者阅读,将其在演讲以及专访中的相关谈话,以问答方式整理如下:

  问:自由软件与开放源代码软件在一般人的想法中似乎认为是同一回事,你怎么定义自由软件?

  答:简而言之,自由软件就是让使用者有去执行、拷贝、传布、研究、改变与增强其软件的自由。

  如果要更精确地解释,则自由软件中的自由,可以分成0~3四种。

  所谓自由0,即是能够照你的想法去执行这个软件的自由;自由1,则是能够去研究软件的源代码,并改变它,并让它能照你的想法去运作的自由;而自由2,即是帮助你的邻居的自由,也就是你能够依自己的想法,把到手的软件散布给其他人,不论是贩售或赠予;至於自由3,则是让你能够对社区作出贡献的自由,亦即可以把自己修改、增添功能后的软件,再散布出去的自由。

  从自由软件的定义我们会发现,它并不是一个着重技术的概念,它强调的是社会系统、是伦理道德的问题。

  这四个定义必须同时存在,如果不完整,便不能说是自由软件,会害你失去你的自由,甚至迫使你陷入道德的两难。

  以自由2来说,它是帮助邻人的自由,如果你今天买了一个软件,但却不准你散布他,试想一个状况,你的朋友看到你用这个软件,而他很喜欢,想和你要一份拷贝,你会立刻陷入两个邪恶选择:一是违反取得软件时的授权规章,拷贝一份给你的朋友,二是拒绝你的朋友,去遵守授权,并变得孤独。

(责任编辑:A7)

  很多人可能会说,只要选择比较不邪恶的选项即可,但较不邪恶不代表就是好的。因此,若要避免自己掉入这种两难的困境,要嘛不要有任何朋友,要嘛就不要用专属软件。

  问:自由软件运动在近年的发展下已有一些成绩,很多大型公司,如Google,也应用并贡献了很多自由软件,可是他们似乎也没有真正作到完全的自由与开放,你怎么看?

  答:Google在他们的服务器上用了很多自由软件,那很好;他们也更改、增强了很多自由软件,那也不错,虽然他们选择公开部份的增强版本,但那也是合法的,他们有自由那么做,自由软件的授权并未强迫使用者公开所有他们更改过的的东西,因为那样反而是不自由的。

  对于Google,我不认同之处在于,他们也发行专属软件,例如Google Earth和Picassa,这和任何其他专属软件一样,我都认为是不当的。

  不过另一件我认为Google做的坏事,方式有些不同,但其不自由的结果却是一样的。

  我去年才开始思索这个问题,像Google Docs这种通过Google的服务器来处理个人资料与运算的服务。

  它有两个坏处,一是它会下载大量的专属程序代码到你的浏览器,这不是件小事(non-trivial),专属软件的坏处不会因为他通过浏览器执行或安装在电脑上执行而有什么不同。

  Google Docs的第二个坏处是,如果Google今天把Docs发布成自由软件,让你能够在完全自由软件的环境中去执行它,从传统自由软件的观点来看是OK的,但事实上,由于你可能必须通过他人的服务器才能执行Google Docs这一类的网络型应用软体,你便丧失了对个人资料、个人运算的掌控权,其不自由的结果与专属软体并无不同,虽然造成不自由的方式相当不同。

  这很特别,因为就算Google把所有在线服务的软件都自由化了,却还是无法改变不自由的结果。

  问:可是类似Google Docs这类的SaaS服务越来越热门,甚至这类云计算的概念也被视为是未来软件的主流,这问题可能会更严重?

  答:我没听过什么云计算,而且我认为把自己的个人运算交给别人去作不是件好事。

  是的,这样的问题正在增长,但我认为把自己的资料丢到别人的机器上去运算是一件很蠢的事。硬件的运算能力正在快速增长,我不认为有什么样的运算是无法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完成的。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在他人服务器上进行的运算都不好,我认为仍然有可以接受的类型。

  例如单纯的网页浏览,虽然你会用到网页服务器的运算能力,但它算的不是你自己的资料,你并未丧失自由。至于维基百科,虽然你会贡献自己的资料,但整个过程中,你是在参与维基百科的运算,而非进行自己个人的运算,我认为也可接受。还有在线交易,交易的资料是属于双方的,运算本身也是互相的,因此也不会有不自由的情形。

  但我认为像是文书处理这类软件,就没有道理以网络应用服务的方式呈现,人们也不应该用。

(责任编辑:A7)

  问:你或自由软件基金会有可能提出新的授权方式或解决之道吗?

  答:这不是授权方式能解决的问题。

  就我看来,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不要用。我认为使用者不应该去用任何这类的网络应用软件服务,因为不论你是用Google Docs,或是自己经营一个类似服务,都会有问题,所以,绝对不要使用别人的服务器来运算自己的资料。

  如果你需要分享,可以尝试开发一个分散式的应用软件,让参与的人都同意的方式来共享彼此的资料与运算,而不是去依赖其他人。

(责任编辑: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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