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ome浏览器发布后,TaptheHive网站的律师以及多家其他网站指出,Chrome的用户许可与谷歌其他大多数用户许可类似,需要用户“授予谷歌永久、不可撤回、全球性、免权利金且非排他性之授权,让谷歌有权重制、调整、修改、翻译、发布、公开执行、公开显示和散布您透过‘服务’提交、张贴或显示的任何内容。”
此处的“服务”看上去像是指Chrome浏览器,但在用户许可中,谷歌清楚地指出,“服务”包括了“谷歌的产品、软件、服务和网站”。谷歌在用户许可中表示可以重新发布用户在浏览器中“显示”的任何信息,引起了诸多用户的不安。谷歌在“谷歌文档”等产品中也曾有类似用户许可问题,最后谷歌修改了服务条款。
谷歌Chrome产品高级法律顾问丽贝卡·沃德(Rebecca Ward)解释道:“有时,为了让事情简化会借用其他的产品许可内容。具体一款产品的法律术语中,可能包括一些并不完全适用于这款产品使用的条款。”沃德表示,谷歌“正在尽快移除Chrome用户许可中第11部分关于服务的描述,这项修改的效力也可追溯到此前已经下载谷歌Chrome浏览器的用户。”
(责任编辑: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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