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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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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8 11:21:11

引用:
原帖由 三分线外的幸福 于 2007-11-16 17:31 发表
呵呵,谢谢胡老板啊,因为这是老水鱼的帖子,我才敢这样说话,想说什么说什么,老水鱼不会说什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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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点名,鱼算应战吧,我是辩方,3分算驳方。

1,鱼看3分第一段的意思是1。婚姻是神圣的。2他们的婚姻不是在性的基础上的。3如果是,活寡妇更可怜。
鱼是这样看的:婚姻不神圣。离婚几乎才是神圣的。因为不理你了,就象死了一样。你拿他怎么办?死人是不说话的,上帝也拿他无法,难道死人不比上帝神圣?离婚变的几乎流行,时尚,而且比结婚更神圣起来咯。如果婚姻是包括离婚的,说明它没有什么神圣的,如果婚姻不包括离婚的,那离婚哪里来的呢?更何况他们是受法律包护的。神圣两个字不必用在他们身上。亵渎也就更不必了。因为在科学家眼里,神圣的只有真理。
3分说他们的婚姻不是在性的基础上,鱼同意,但3,就不好说了,3分应该听说过“伟哥”吧,只要是不是太监,吃了就行。伟哥的前身,是中国的男星宝。当年去美国打的广告是:1颗管2刻钟,90岁也行。男星宝当时卖到了90美圆。这个药是杭州市的一个药厂做的,国内禁药,当时朋友问鱼要不要,因为他就是这个厂的。这个年代,是智慧的年代。人在努力的去战胜生活。战胜和超越生活是每个人的权利,不在年纪大小。
2,3分的第2段的意思是:1风流才子可以勾引女人,但老头子不能,因为老头不能满足女方。2要是能满足早就请他进科学院了。不然就去他MA 的。哈哈。
鱼是这样看的:当年3毛去新疆找王骆兵。王为晚节,不敢答应,接果害死了3毛。我不再喜欢王烙兵了。如果杨也害得翁自杀,同样鱼也不再提杨了。在我看来,杨是大丈夫,真科学家。敢做敢为。为了人们的看法就要忍受孤独?放弃生活?
3,至于40和80岁的问题,我已经用90岁回答了,关于科学和进科学院的问题,杨老师应该就是院里的泰山北斗吧?(哈哈,去他爹的?3分,你太可爱了。)
同样,鱼再拿3毛说事,她和王烙宾熟吗?时间久吗?他们个求什么呢?心知肚明的是常理,非常理的事,就不要瞎猜了。反正又没叫你缴红包出份子。
第3段,3分认为是书上的事不真实。那好,鱼可以说真话给你听:鱼的一个长长辈,一个人在老家,他在83岁那年犯事了,把一个留守的媳妇弄到床上去了。因为别人怎么问小媳妇,她都不说话。他们只好来电,请鱼的长辈去私了。这个长长辈鱼很了解,不暴力,也不太有钱。他们图什么呢?太孤独了?还有,在很多山庄里也会有这种事当笑话传,那他们是为什么呢?从科学的角度来讲,有个叫“恋父情节”的?老外碰到问题,多是研究一下,不象中国人,说一句:丢脸。要不再淬他一脸狗屎?了事。
还有,据鱼所知,一般被叫作女人的都是带过小孩的。3分说自己是女人,也太牵强了吧?难道3分也有孩子了?哈哈,开玩笑的。3分你就是个孩子。
又有,男女同龄固是好事,但也有不好的,比如进入更年期,差了10年。不知道本坛的哪个水友在进入更年期会回想起这个贴子来。他会理解鱼的苦心,因为鱼不是人,是熊。哈哈。
这样吧,去问问80岁以上的人。他们才是有权利说话的人。鱼有问过,他们一开始都是微笑不语。
如有说错,还请原谅

[ 本帖最后由 老水鱼 于 2007-11-17 09: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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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oxhome 于 2007-11-16 11:14 发表
男人那个不想找个年轻貌美的~~~~

但是羊狰狞年纪与瘟帆相差悬殊啊~~~

有悖与社会伦理~~~~

我想两人肯定是各取所需~~~当然这是他们两的私事~~~但也不算是很值得炫耀的事~~~应该低调 ...
斑斑,伦理是什么?3钢5常?哈哈,又被忽悠了。鱼这方面没什么研究,但鱼就知道近亲结婚会产生低能儿。这一点有科学。其他的,哼哼,不好说,不说他了。就是近青结婚,以后也会有的,只要他们不生孩子。因为这个已经办到了。
鱼看你帮3分,不帮鱼,鱼就难为你一下:婚前性行为是伦理到得不允许的,弱弱的问一句:是处子吗?
如果是:摆托,去听听“孤独是有罪的”歌吧。
如果不是:你有资格,或有必要去破坏别人的婚姻吗?就算如你所愿,杨和翁离了,杨命不久亦。你是不是杀人犯?鱼的长长辈就是在他们采取了**后,半年?一年?挂了。鱼不去参加追祷会。因为鱼不想骂人,鱼知道谁是凶手就行了,不要让他犯到我手里。
在心理学上,有个名词:侵略性。就是说,有的人就是要干涉别人的生活。要掌控别人的命运。但他们都无能,离开爱他们的,他们就没戏了。侵略性是低能的表现。别人的私生活你干嘛要去干涉呢?你能改变他们的命运?想当救世主吗?
鱼喜欢斑斑,喝过酒。知道斑斑是不错的年轻人,但千万不要和老人过不去。不论在官场,商场,情场。那是一种不智的行为。
杨是为中国做了一点事的人,你干吗要和他抢老婆?世界都认可,你要反对?也太侵略了吧?
泡不到妞就自己加油啦,不要去抢翁凡了,她不是你能搞定的人哈!!!

[ 本帖最后由 老水鱼 于 2007-11-17 1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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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帖子很热啊
那个老头子,按照老水鱼的说法是不顾一切的为自己活了一把,然后力排众议,毅然决然的与那女子结婚了,这本来没有什么不可以,当然可以,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只是,三分认为,他们之间的婚姻是不纯洁的。
三分还是那句话,婚姻是神圣的,当然离婚也是神圣的,前者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建立在深厚的爱情的基础上,后者的神圣是给与双方自由,让他们去追求真正的幸福,这才叫做神圣。可是这两个人显然不算是神圣的婚姻,三分敢说,他们之间没有爱,甚至连性 爱都不存在。伟哥拯救了一部分男人,但是这个老头子能够吃一辈子伟哥吗?每一天靠吃这种东西满足身下的那个可以当他孙女的女人,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情啊。纵然伟哥可以帮助他们决绝生理上这一关,但是却过不了心理上的一关,有谁愿意跟这样的老头子上床呢,一个靠吃伟哥才能勉强坚持两刻钟的男人。他在过几年连站起来都很困难了,就算把伟哥塞到他的嘴里,估计他也是心有余力不足啊。再说他吃完了伟哥,整的过度兴奋了,也许从此就一命呜呼了,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恋父情节当然有,但是恋爷情节,三分没有听说过,恋父情节毕竟是少数,他们的晚年生活也有很多是不幸福的,更何况这样的恋爷?
三分同意小小的意见,他不懂得爱情,爱情是要给对方幸福,起码是要给对方责任,这个老头子没有几年就入土为安了,他的妻子将过着怎样的生活?她还能跟别人走到一起吗?如果可以,她还要顶住多大的压力,那些男人再娶她是为了什么?这些都不好说。
三分认为这两个人好像是两个小丑,结婚不过是个有所需,爱神是不会降临到他们头上的,因为他们根本不懂得爱,悲哀只有他们才能够体会。三分只是作为旁观者去看待这件事情的,说的不对,请拍过来吧,哈哈。

[ 本帖最后由 三分线外的幸福 于 2007-11-17 16: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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