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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2 08:49:05
轴承进出口单位要求我们的报价不能高于2002年价格汇编目录价的60%,否则不能签订出口合同。即便将国家给机电产品出口退税13%中的12%返还给出口企业,也只有72%的含税价,扣减增值税4%一6%,不含税价仅为66%一68%。
我国轴承的订价仅为进口轴承价的0.5-0.16,以此算得的轴承出口价仅为进口轴承的34.5%-10.7%,如此低价销售,不得不多次招致外国反倾销的壁垒。
纵观我国轴承行业的统计资料,整个行业的利润率多维持在3%-5%之间,而如此低的出口价格,得有多少内销产值给予填补。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推行市场经济,轴承产品迅速进人市场竞争之中。尽管行业每隔2-5年组织行业领军的企业制订了轴承价格汇编目录,初期尚能按规矩执行,但在90年代之后,为了抢占市场,从参予制订价格的企业到一般执行的轴承企业都采取了价格下浮的措施,少的下浮5%一10%,多的下浮30%一40%。个别上市的大企业,借着从股民中圈来的雄厚资金,竞出怪招打压同行:"我们的报价可在xx公司报价的基础上下浮30%"。而从网上查到该企业2005年1-6月份的统计报表的净利润率还不到3.35%,真不知道他们会给股民安排多少回报会给企业留多少技改、发展资金而这种藐视行业对产品的定义权力,造成产业运行机制的破坏则是难以估量的。
短期的销售也许能改变现在的不景气状况,但是对后面的长期发展,是个很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