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国青年报》冰点栏目一篇题为“有一种利润蔑视生命”的特稿报道,由 于淮河流域的一些支流受到严重污染,造成河南省沈丘县辖区的许多村庄变成了癌症村。沈丘县水文站的资料最新显示,沙颍河(淮河支流)槐店段,2007年第 20周和21周的水质均为劣V类。水体中高锰酸钾和氨氮含量均超Ⅲ类水标准的数倍。国家疾控中心曾对淮河流域癌症高发地普查,最终结论是:一、淮河流域沿 河、近水区域癌症高发;二、癌症高发与劣Ⅴ类淮河水密切相关。
近年来,有关癌症高发村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河北、河南、安徽……许多 部分村庄癌症高发成普遍现象。像淮河支流受到严重污染后,仅在淮河最大支流沙颍河沿岸就发现了20多个癌症村。而当一个个生活在死亡恐惧下的村落进入人们 的视野时,它们不仅作为医学意义上的标本存在,更以生命的代价成为全社会之痛———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错误发展观让我们自食苦果。
然而,面对接连不断出现的癌症村,目前我们的有些地方政府和环保官员并没有从污染企业落户农村源于审批失守的根子上反思,还停留在“先污染后治理”的意 识上。以淮河为例,在大量“先批后审”的企业上马后,淮河水污染状况急剧恶化。虽然国家先后投入600多亿元治理,但淮河流域水污染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 善,因水污染导致的人体健康损害和水生态系统的不可逆破坏依然大量出现,淮河沿岸癌症村的出现就是活生生的事实。
早在4年前,国家环保总局就称,“谁摘不掉 污染的黑帽,就摘他头顶上的‘乌纱帽’。”可是,像沈丘县的许多村庄深受“毒害”近二十载,我们还未听说摘了谁的“乌纱帽”。虽说,前不久淮河流域安徽、 河南督察组关停了淮河流域部分严重污染企业。但是,一个个原本宁静美丽的村庄被污染企业蹂躏得只剩下病痛、愁苦、孱弱,到了已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步,有关 部门才来关停污染企业,这不是渎职又能是什么呢?
当前,各级政府纷纷出台考核领导干部的“环 境政绩”措施,试图改变官员单纯追求GDP的增长而忽视环境状况恶化的情况。但笔者认为,任何对官员的考核机制都是“政令治官”,在民主与法制进程中,我 们唯有坚持“依法治官”才能培养官员树立“环境政绩”观念。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至今,我国专门为环境与资源保护制定的法律已超过20 部。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预防“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产生新的环境污染或自然破坏,在我国一直是有法可依的。但事实上,因污染被治罪的官员寥寥无几。
因此,从癌症村的民生之痛,我们应当更多地 关注如何依法约束那些集权势于一身的政府官员的恣意行为和短期行为,扭转有法不依,抑或权大于法的现象,并加大对政府执法力度的监督,以及对渎职和环境污 染法律责任的追究,要让为求个人仕进而罔顾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官员体味到问罪的切肤之痛,绝不允许官员政绩和企业利润蔑视生命。如果是法律的惩 治不力导致的环保之殇,将是国家的法律之殇。
posted on 2008-08-28 13:54 阅读(85) 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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