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不能用簡單的門窗表表現
室內設計、室內設計師要發展,根本脫離不了深化設計這個技術環節。現在,在室內設計方面,們國家有統一制圖規範嗎?
舉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相比較室內,建築更簡單些,因此建築制圖中排前面的往往是門窗表,門窗的標准做法有幾個就可以了。但在制定室內設計規範的時候,有的居然也套用門窗表,(其實,複雜的室內設計僅用門窗表是完全應付不了的。)這就是硬搬建築設計規範的結果。
國內的室內設計起初主要學香港,後來漸漸有所發展,但到目前爲止還沒有過系統的、權威的規範産生。
其實,多個室內設計的相關機構也嘗試做過幾次研究,試圖做出適用的規範來,但遺憾的是參與這項工作的幾乎沒有在一線實踐的設計師。在看來,研究制圖規範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出來的結果應該是經得起推敲的。但很多情況下,室內設計都在延用建築設計的制圖規範,試圖將其挪用到室內設計中來。
經過這麽多年的實踐,認爲室內設計的制圖規範不能全部照搬建築設計的,隔行如隔山,會出現很大偏差甚至作無用功,反而增加室內設計工作者的負擔。室內設計完全可以根據行業規律和特點編訂出一套簡單明了、容易掌握、操作簡便的制圖規範來。
很多情況下室內設計和窗甚至沒有關系,而門在室內設計範圍內倒是有很多種,也不可能寥寥幾個種類就可涵蓋,應該有更深入的表達。
對室內設計來說,用建築設計常用的雙向索引會增加很大的工作量,因爲室內設計有時候出快圖,而雙向索引要把最後一道工序畫完才能進行,對此建築設計由于圖紙不多倒是應付自如。
上世紀90年代初,就想了一套辦法——分解圖紙,即一張總圖,把它分解爲若幹的區域空間。然後再在化整爲零的區域空間內展開平面、立面、節點等,既方便制圖又利于閱圖,這樣施工起來也特別容易,很受歡迎。
到現在國內還沒有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制圖規範,也很少有被接受和歡迎的制圖方法。一直認爲,訂制圖規範就應該找第一線的人參與,因爲他們親自經曆、最有發言權,也最能代表廣大室內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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