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IT职场
2009-01-13 16:14:05
該員工稱,她所在的服裝銷售公司位於貴陽市中華路上,近日,該公司負責人將一套分發給每一名員工,並告訴員工,該套服裝共計300多元,將逐月從員工工資中扣除。該員工稱,此舉立即引起所有員工的質疑,但該公司負責人表示:“這是慣例,要上班,就得先統一購買工作服。”
昨日,記者就此諮詢了貴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監察人員,該監察人員介紹,在《勞動合同法》第9條中已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因此,該公司的規定涉嫌違法。
據貴陽市天一律師事務所周律師認為,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員工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雙方就是平等的法律主體。用人單位既然規定統一著裝,限定了服裝的樣式,那麼服的費用自然該由用人單位支付。員工遭遇類似情況,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