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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

分类: 服务器与存储

2008-07-04 12:26:56

但凡接触过虚拟技术的人无不对其赞不绝口,一位技术人员就如是描述:“不得不承认虚拟技术让我印象深刻。以虚拟应用为例,操作过程很简单,只需选择一个虚拟应用程序,然后启动开源内容管理系统Joomla,5分钟后就可以在XP工作站上运行了,而且其费用近乎为零。”

  可以预见,有了虚拟技术,企业不仅可以很方便地创建一个虚拟应用环境,同时还能享有完备的灾难恢复等实用功能,如果再加上合适的管理软件,配合SAN技术,实现异地按需分配应用资源等高级功能也非难事。总而言之,虚拟技术的应用可能性几乎可以说是无穷的,然而与之对应的是其侵犯版权的嫌疑亦是最大。

  综观商业应用软件,为了保证资费与使用范围的平衡,绝大多数软件的授权许可都在安装次数、灾难恢复、负载平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方面做了明确严格的规定和限制。目前的版权法也是依据拷贝的数目为基础制定的,其中甚至包含存储在RAM或缓存中的临时拷贝。

  但虚拟技术的应用无疑意味着这些得到版权法保护的软件在违背授权许可条款的情况下被反复、多次“明目张胆”地使用。从法律角度看,为每一种可能性制订相应的法规条文并不现实,尤其是在技术领域,而虚拟技术无疑将使其更加难以界定。

  现有的版权法更侧重于保护许可授权方的利益,因此,即使对其进一步修订的话,绝大多数授权许可相关法规仍将不允许虚拟技术所需要的重复多次拷贝和安装这一行为。所以届时许多软件的授权许可,尤其是那些昂贵的服务器应用软件,可能将包括基于平台或CPU的限制条款,将软件的安装与特定的硬件绑定在一起。

  因此,IT专家在拟订软件使用授权许可协议时,需要同律师一起仔细推敲协议内容,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复杂的灾难恢复等,毕竟过于依赖现有条款和惯例绝非良策,尤其是在新技术领域涉嫌侵权指控时。同样对企业来说,在大规模更改基础架构之前,清楚相关软件的授权许可中关于虚拟技术的条款也非常重要。

  虚拟技术的出现,让企业“从IT投资中榨取更多价值”的梦想照进现实,但同时它也埋下了一个“隐患”:虚拟技术存在严重的“侵权”嫌疑,很可能导致使用者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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