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基本要求,一般说来,从形式与内容方面上都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基本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差异性原则
容易识别,能带来好的联想,并能够与其他企业或商品的名称相区别。
二、简洁性原则
品牌名称的音节要响亮,读来上口,易读、好听,简洁明快的名称可降低商品的成本,并便于形成文字创意、广告创意。
三、便利性原则
品牌名称应该易读、易拼、易记、让人过目不忘,印象深刻。美国著名传播学专家詹姆斯认为。企业在时,至少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企业或者产品名称是否反映了你所在组织的产品或服务?
名牌名称是否容易拼写?
品牌名称在口头传播时,是否容易发音,容易使人理解?
名牌名称是否带有明显的种族歧视、伤风败俗或露骨的性感倾向?
你的品牌名称是否与其他的品牌有严重的混淆现象?
品牌名称是否简、容易理解?
最后----是否已经登记注册?
詹姆斯的这些观点为品牌命名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当今的市场,是集区域、国内、国际三重空间一体化的市场,品牌化经营的企业必须是高瞻远属,给未来进入更广阔的市场留出空间,以避免走美孚石油、联想的易名老路。这就涉及到不仅要作好国内注册,还要作好国际注册查询,这并不需要太高的费用。
品牌不但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还要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以赢得目标市场中消费群体的喜爱。所以,之前,还应以了解目标地区的市场、名俗、社会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