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内容没有权威性,仅供参考。
根据欧洲经济区协议有关劳动力自由流动规定,欧洲经济区国家的雇员不需要特别的工作许可,有权在冰岛享有受雇权力。对于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国家公民,主要规定一雇主必须在他们进入本国前为其申请工作和居留许可。
冰岛语课程
根据法律,雇主和工会应该为具有临时工作许可的雇员提供相关信息:针对外国人的冰岛语基本课程 关于社会方面的教育以及为雇员及家庭提供其他可用的教育。
工资及其他待遇
工会针对劳动力市场制定有关工资和其他待遇的谈判协议。工会和雇主达成的谈判协议作为工会范围内明确的工作领域最低工资是有效的。
谈判协议包括日间工作和超时工作的工资标准,规定涉及到一资和工资单,疾病情况下的工资,有关工伤事故,工作和休息时间,夏季休假和其他节假日,雇员工作条件,合同中止通知时间,对医疗基金,休假基金,教育基金 和养老金的支付等。
上述协议细节针对最低工资,适用于工作场所下的所有雇员,与性别,种族,合同时限无关。
雇员和雇主之间所订合同工资低于谈判协议标准是无效的。
雇用合同
雇用开始为雇主工作后两个月内,雇主必须和雇员签订雇用书面合同。合同必须包含的内容有: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雇员工作地点,工作的简短描述,工资,工作量和养老金及工会的情况。如果雇员来自欧洲经济区以外,合同必须附雇主为雇员所做的工作许可申请。
工资单
每次雇员获得工资时,有对得到工资单,上面需列明报酬细节。包括工资的扣除内容,缴税的祥细情况。对雇员来说掌握工资单很重要,如果雇主没有为其支付个人所得税,养老金款,工会会费等,雇员出现问题可以用工资单证明这些项目是否己经从工资中扣除。
工作时间
从周一到周五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在一些工作场合,如办公室和商业领域的雇员,工会己经达到缩短工作周协议。雇员午饭时间不少于30分钟,但通常60分钟。
咖啡时间通常两次,每次20分钟,一次午前一次午后。
雇员休息时间
雇员有权每24小时得到11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配合每日最低休息时间,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如果可能每周一次的休息日安排在周日。
每周最多工作时间通常不超过48小时,包括超时工作。
雇员疾病和事故
如果雇员在业余时间内生病或发生事故,在一定时间内,有权得到薪水。对雇主而言,雇员的第一个工作年度就可以每月累积2个薪水日,以防因病不能工作。如果雇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夺权得到3个月的工资以外加累积的患病工资日数。一旦有病,雇员必须说明得病情况,雇主可以要求医生证明。
雇主有责任为雇员购买保险,以防工作期间或上班和下班途中发生事故,造成死亡,长期或短期的能力丧失。
节假日补贴
所有雇员有权每年有一次带薪休假。最低的休假补贴是休假补助年每个月有两个工作日。最低休假补贴工资是全额工资的10.17%,可以在一些协议中发现更好的休假补贴权利。
养老金
所有年龄在16到70岁的雇员有责任通过支付养老金的方式积攒养老金。基金最低支付额是工资和其他工作和服务收入总额的10%.这10%分两部分:4%由雇员自己支付,在工资收入中扣除,6%由雇主支付。2005年,雇主支付部分增加到7%,2007年是8%.另外雇员可以至少追加工资收入的2%到养老基金(集体或个人基金),则雇工必须也追加2%.
男女平等权力
为同一雇主工作的男女必须享受同样的工资,如果从事类似工作则应该得到同等待遇。这种待遇意味着,除工资外,养老金,休假补贴,疾病补贴和任何其他可以可金钱折算待遇的权利。
纳税
雇主有责任从雇员工资收入中扣除一定数量个人所得税和地税,上缴给税务局。2005年的税额是37.73%.
雇员有权利要求特别免税收入补贴,该部分在计算税额前从工资中扣除。补贴在2005年为每个月28231克郎。因此雇员可以使用免税收入补贴权利,但必须到当地税务局领取税卡并向雇员出示他们的税卡。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民和其他不需要工作许可的其他人,在他们的居留许可发放后,可以得到税卡。其他人在居留和工作许可发放后可以得到税卡。
工作权利
根据法律,雇员从事某类工作的准入条件,通常要求个人持有相关领域的个人资质证明,或己经取得特别资格。在有些领域要求雇员必须具备某种资格,包括驾驶大型车或大型机械的权利。欧洲经济区协议规定外国雇员在其他欧洲经济区国家受到教育,获取资格或工作经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资格有权在冰岛得到认可。
工会 会费 工会代表
工会在冰岛个体劳动市场制订工资和其他待遇协议。雇主必须从每个雇员工资中扣除工会会费,上缴给工会。会费支付给工会,用于工资和其他待遇协议的制订,用于工会对会员日常服务和针对雇主捍卫雇员利益的开支。所有雇主有责任根据普通协议缴纳工费费费,医疗基金和休假基金。工会代表承担捍卫雇员利益的角色是让雇员履行协议,同时不侵犯雇员社会和公民权利。如果雇员对他们的雇主表示不满,他们应该向工作单位工会代表投诉。
工会独立于政府,不论雇员和他们的代表讨论任何内容,都属于保密范围。
阅读(2859) | 评论(1) | 转发(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