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483060
  • 博文数量: 112
  • 博客积分: 5696
  • 博客等级: 大校
  • 技术积分: 172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07-08-17 09:58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112)

文章存档

2011年(22)

2010年(28)

2009年(21)

2008年(41)

分类:

2009-11-07 06:14:04

不知道,以为还是这个又是炒作呢,还是点击了进去,发现并非炒作,看来以后却觉得很不是滋味!(原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74cec0100fnwh.html~type=v5_one&label=rela_articletagpub

事情是这样的,3个大学生,救了2个初中生吧(一个14岁,一个12岁)

当时被救起来后,他害怕父母得知,就和陈天亮一起去了其租住房。

回到家后,两名少年都没有告诉家长。而由于短裤都干了,而外套是干净的,家长也没有发现异样。

据两名少年说:事后,他们根本不知道救他们的三位大学生牺牲了。

为了找到两名被救少年,荆州市也在中小学中开展普查。

双休两天过去后,昨日是周一,各校向全校师生通报了这件事。就这样,陈天亮、张志鹏,分别向老     师报告,“老师,当时被救的是我们!”


看完这样的描述,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作为一个14岁和12岁的孩子,虽然是孩子,但是作为人的最基础道德底线是知道的,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对于救了他们的3个恩人连叫什么都不知道,而且过了好几天,他们怎么可能吃的下去饭,睡的着觉啊?难道他们不认为救他们的人会溺水吗?他们没有思想上的挣扎吗?他们就这么对生命的漠视?竟然直到学校排查,才说出来,悲剧啊!


如果当时他们被救以后,也去呼救,或者报警,也许不一定会牺牲,至少,在理论上说可以挽救更多的生命!

阅读(595)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