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Dtd
一个“有效的”文件首先应该是“形式良好”的。但这还远远不够,它还要往前更进一步。一个XML文件必须遵守文件类型描述Dtd(Document
Type Definition)中定义的种种规定。所有的文件都是由序言和文件体构成的。序言中包含了XML声明,在序言中还可以包含Dtd定义。
最简单的使用Dtd的方法是在XML文件的序言部分加入一个Dtd描述,加入的位置是紧接在XML处理指示之后。一个包含Dtd的XML文件的结构为:
<?xml version = "1.0" encoding="Gb2312" standalone = "yes"?>
<?DOCTYPE 根元素名[元素描述]>
文件体……
这样,我们就定义了一个文件,它以DOCTYPE中规定的根元素名作为其根元素的名字。
如果为每一个XML文件加入一段Dtd定义,是相当繁琐的。而且,更多的情况下,我们会为一批XML文件定义一个相同的Dtd.例如,对于报社中的每篇稿
件,它们都有相同的格式,可以采用一个统一的Dtd,为每一篇单独定义既麻烦,又不利于统一格式。好在XML规范为我们提供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它就是
外部Dtd.
外部Dtd的好处是:
它可以方便高效地被多个XML文件所共享。你只要写一个Dtd 文件,就可以被多个XML文件所引用。事实上,当许多组织需要统一它
们的数据交换格式时,它们就是通过外部Dtd来完成的。这样做不仅简化了输入工作,还保证当你需要对Dtd做出改动时,不用一一去改每个引用了它的XML
文件,只要改一个公用的Dtd文件就足够了。
为了引用一个外部Dtd,必须修改XML声明和DOCTYPE声明。
XML声明中必须说明这个文件不是自成一体的,即standalone属性的属性值不再是yes了: 在DOCTYPE声明中,应该加入SYSTEM属性:
例如:
上面的URL是一个绝对路径,除此以外,它还可以是一个相对路径,如: 它说明这个Dtd文件和引用它的XML文件在同一个目录下。
使用这种方法,你可以方便地把Dtd文件从你的XML文件中分离出来,粘贴到另一个文件fclml.dtd中。这样,你就得到一个Dtd文件和一个有效的XML文件。
公用Dtd
使用外部Dtd时,要在DOCTYPE中使用关键字SYSTEM。实际上,SYSTEM不是引用外部Dtd的唯一方法,这个关键字主要用于引用一个作者或
组织所编写的众多 XML文件中通用的Dtd。还存在一种外部Dtd,它是一个由权威机构制订的,提供给特定行业或公众使用的Dtd。因此,另一个引用外
部Dtd的办法是使用关键字 PUbLIC,引用这一类公开给公众使用的Dtd。
当使用关键字PUbLIC进行引用时,这个外部Dtd还需要得到一个标识名。引用公共Dtd的形式为:
请见下面例子:
这个Dtd标识的命名规则和XML文件的命名规则稍有不同。具体地说,Dtd名称只能包含字母、数字、空格和下面的符号:_%$#@()+:=/!
*;?。同时,Dtd名称还必须符合一些标准的规定。例如,ISO标准的Dtd以“ISO”三个字母开头;被改进的非ISO 标准的Dtd以加号“+”开
头;未被改进的非ISO标准的Dtd以减号“-”开头。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开始部分后面都跟着两个斜杠“//”及Dtd所有者的名称。在这个名称之后又是两个斜杠“//”,再然后是Dtd所描述的文件的类型。最后,在又一对斜杠之后是语言的种类(参见ISO 639)。例如下面这个公用Dtd的引用: 看上去的确比较复杂,不过没关系,对于Dtd的命名通常不是它的引用者的任务,XML 文件的编写者只要在自己的文件中把事先定义好的Dtd名称放在相应的位置中就可以了。
元素类型声明1 一个Dtd不仅要告诉语法分析器它所关联的XML文件的根元素是什么,而且还要告诉语法分析器文件的内容和结构,说清文件结构中的每一个细节。为了定义这些细节,我们必须展开Dtd中元素说明部分,使用元素类型声明(Etd)来声明所有有效的文件元素。
Etd不但说明了每个文件中可能存在的元素,给出了元素的名字,而且给出了元素的具体类型。一个XML元素可以为空,也可以是一段纯文本,还可以有若干个
子元素,而这些子元素同时又可以有它们的子元素。Dtd正是通过元素之间的父子关系,描述了整个文件的结构关系。
Etd应该采用如下的结构:
因此,在前面的例子里,可以在文件序言中通过如下方式定义“联系人列表”这个元素:
]>
<联系人列表>
...
联系人列表>
这个Dtd定义了一个XML文件,它只有一个根元素,名为“联系人列表”,这个元素可以有任何类型的子元素,也可以是纯文本,还可以为空。
但是需要注意,尽管元素“联系人列表”被定义为“可以”包含其它元素,但实际上这个 Dtd除了“联系人列表”元素本身外没有定义任何其它元素,所以也就
没有其它元素可以用作“联系人列表”的子元素。
“有效的”XML文件规定文件中所使用的任何元素都必须在Dtd中给出定义。
在“ANY”定义下使用任何纯文本都是无须另加说明的,这一点与元素不同。故而,在相同的Dtd定义下,下面一段XML文件则是合法的:
]>
<联系人列表>
纯文本信息说明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列表>
元素类型声明2 为了使元素“联系人列表”中还可以包含其它元素,从而使前面的那个文件是“有效 的”,我们还需要定义元素“联系人”和“姓名”。
]>
<联系人列表>
<联系人>
<姓名>张三姓名>
联系人>
联系人列表>
现在我们已经定义了一个XML文件,它的根元素名为“联系人列表”。“
联系人列表” 中可以包含任何纯文本数据,也可以含有子元素(这即是ANY的含
义)。根据后面的定义,我们知道,“联系人列表”中可以包含子元素“联系人”,也可以直接包含子元素“姓名”;“联系人”元素又可以包含自己的子元素,名
为“姓名”;而“姓名”则只能包含
纯文本数据(即(#PCDATA))。
注意: 除了根元素外,在定义其它元素时使用关键字ANY都是不好的习惯。 在定义元素时,Etd的顺序是无关紧要的。
还有一点要注意,
不能对不同的元素使用相同的元素名,即便这些元素的内容、包含的子元素不同也不行,因为它只会引起文件各个元素的混淆,使文件的可读性大打折扣。 元
素名的第一个字母必须是字母、或下划线(_)、或冒号(:),后跟字母、数字、句号(.)、冒号、下划线、连结号(-)的组合,并且不能包含空白符,不能
以 “xml”开头。尽管XML1.0标准允许使用任何长度的文件名,但是实际的XML处理器常常会限制标记名的长度。 定义元素及其子元素对于以下的例子:
]>
<联系人列表>
<联系人>
<姓名>张三姓名>
联系人>
联系人列表>
准确的说法是,元素“联系人”必须包含一个,且只能包含一个子元素“姓名”。可如果子元素是“EMAIL地址”怎么办?联系人可能根本没有自己的EMAIL邮箱,也可能有好几个EMAIL帐号。
使用正则表达式,我们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描述父元素与子元素之间非常复杂的关系。例如,你可以对一个元素作如下任何一种类型的定义:它有一个子元素,有
一个或多个子元素,有零个或多个子元素,至少有一个子元素。你还可以定义复合关系,比如“元素X是有效的,如果它含有一个或多个子元素Y,或一个子元素
Z”。
元素定义是由它们的元素内容模型(ECM)来描述的,也就是说,是由紧跟元素后面的括号中的内容来定义的。因此,正如我们前面见到的,元素“联系人”的ECM被描述为子元素“姓名”:
ECM中的内容采取一组正则表达式的形式。在下表中,我们列出了正则表达式中可能出现的元字符: 元字符 含义 + 出现一次或多次 * 出现零次或多次 ? 可选,不出现或出现一次 () 一组要共同匹配的表达式 | OR,或,AND 要求严格遵从顺序要求 下面几节中,我们将通过一些例子具体讲解这些元字符的用法,对使用正则表达式来定义ECM的方法获得一些感性认识。
有顺序的子元素一个元素的各个子元素之间可以以任意顺序出现,也可以强制遵循一定的顺序。
考虑下面的Dtd定义:
遵从这个Dtd的XML文件可以为:
<联系人>
<姓名>张三姓名>
zhang@aaa.com联系人>
同样,下面这个XML文件也是有效的:
<联系人>
zhang@aaa.com<姓名>张三姓名>
联系人>
由于我们在Dtd定义中仅仅用空白符分隔了元素“联系人”的两个子元素,这说明我们并没有严格要求两个元素出现的顺序,因此上面两种写法都是允许的。如果我们使用逗号“,”来分隔两个子元素,那么XML文件中,元素“姓名”就必须出现在元素“EMAIL”前面。
重复元素让我们再把上节的例子作一个小小的改动:
让我们看看前面给出的正则表达式的元字符集列表,它说明一个“联系人”元素中必须含有一个“姓名”元素,后面接一个或多个“EMAIL”元素。这样,下面的这段XML 文件是“有效的”。
<联系人>
<姓名>张三姓名>
zhang@aaa.comzhang@hotmail.comzhang@yahoo.com联系人>
那么下面这段XML文件不是有效的,因为它没有“EMAIL”元素,而“
+”代表了“一个或多个”。
<联系人>
<姓名>张三姓名>
联系人>
如果你需要表示“零个或多个”,那么应该使用字符“*”。例如:
成组元素子元素可以使用括号并为一组。因此,下面的Dtd片段说明,一个“联系人”元素中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姓名/EMAIL”子元素对,并且在每个子元素对中,“姓名”都放在“EMAIL”之前。
符合这个Dtd的XML文件可以是:
<联系人>
<姓名>张三姓名>
zhang@aaa.com<姓名>李四姓名>
li@bbb.org<姓名>王五姓名>
wang@ccc.org联系人>
注意,仅仅是因
为“+”由括号里面移到括号外面,元素“联系人”的内容就大大不同了。
OR或号“|”描述了一个OR操作。因此,下面的Dtd片段所规定的XML元素是:
所有的 “联系人”元素应该有一个“姓名”子元素,同时,在此之后还应该有一个“电话”或一个“EMAIL”元素,但不能同时有“电话”和“EMAIL”两个元素。|EMAIL))>
一个符合上述Dtd定义的“有效的”XML文件的定义应该是:
<联系人>
<姓名>张三姓名>
<电话>12345678
联系人>
或者是:
<联系人>
<姓名>张三姓名>
zhang@yahoo.com联系人>
注意:
在一个组中,只允许使用一种连接符(例如“,”或“|”)。因此,象下面这样定义的Dtd是不合法的:要想使用多种连接符,只有通过创建子组的方式,使用可选子元素字
符“?”说明一个子元素是可选的,它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因此,在下面的Dtd 中,我们规定,
每一个“联系人”都必须有一个“姓名”子元素,同时或
者有一个“电话” 子元素,或者有一个“EMAIL”子元素,此外,它还可以包含一个“地址”子元素,也可以不包含这种元素。 根据这个Dtd描述,下面的XML片段是“有效的”:
<联系人>
<姓名>张三姓名>
zhang@aaa.com<地址>
<街道>五街1234号街道>
<城市>北京市城市>
<省份>北京省份>
地址>
联系人>
同样,下面这段不包含“地址”元素的XML片段也是“有效的”:
<联系人>
<姓名>张三姓名>
zhang@aaa.com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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