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讲的话题是“中国经营者的责任”,这是一个奇怪的题目,因为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们的企业家会直接关心过这种题目。25年的改革开放创造出了经济的繁荣,但只有经济繁荣是非常表面和肤浅的。
我想请问在座的各位企业家两个问题:你敢不敢今天晚上10点钟让你的宝贝女儿一个人独自回家?你敢不敢把你自己创立的公司所有经营权都交到职业经理人手上?我敢说你都不敢,你不放心。那么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
很多人都以为西方就是靠着什么自由民主和民营经济而成功的,其实他们是大错特错了。西方国家表面上学起来非常简单,包括QFII政策、社保入市政策等等我们都学会了。但有一个市场经济的真正机制,我们是没有的,这就是信托责任。
在一个信托责任相对欠缺的土壤上,国营企业老总想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自己钱拿少了,我有这么多的贡献,我非要把企业变成自己的。我们改革这么久了,有没有告诉我们的企业家,你的责任在哪里?从来没有!
一个社会和谐地发展,要稳定地发展,根基不稳定的改革会是将来不安定的主要原动力。很多企业发现他们的经营环境越来越恶劣,这就是企业家缺乏责任的后果。有的人总是认为自由竞争就可以带来财富,但这种说法是有前提的,这就是信托责任。
怎么建立信托责任?必须有法制化的建设,规范社会个体行为。只有在一个法制化的结构之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追求到自己的财富之后,才不会侵害到别人的利益,才不会发生上市公司坑害股民的问题。只有在法制制度的约束之下,才能保障社会群体,才能把这种信托责任理念传承下来。
25年多的改革开放,随着我们的民营企业继续做大,它们会遇到以前国营企业已经遇到的所有问题。尤其是当你聘请职业经理人的时候,你发现无人可用,因为我们欠缺这么一批有信托责任的企业家。
从1980年接任通用电气首席执行官到2000年退休的20年时间里,韦尔奇把通用电气的市值由300亿美金扩展到5000亿美金。但是他离开通用电气的时候,通用电气并不是他的,因为他很清楚地知道,这个平台是中小股民给他的,所以他做好是应该的。
我们哪个企业家想过这个问题没有:做好是应该的!往往做好都是自己的事,做错都是体制的事。还有人有一种看法,一个企业家将一个破产的企业做好之后,难道不能分得其中的一点股权吗?我的回答非常清楚,不可以!
上世纪80年代,克莱斯勒发生了经营危机,濒临破产,于是便请艾柯卡来重组,最后得以起死回生。我想请问在座各位,艾柯卡的贡献那么大,你们也认为这个公司是属于艾柯卡的吗?事实是,艾柯卡可能太傻了,他只拿自己该拿的薪水,没有把克莱斯勒据为己有。
公司到底是属于谁的?公司是属于中小股民的。你以为这句话跟你没有切身关系吗?我跟你讲,与你切身关系大到不可想象。我讲这话是因为民营企业家今天碰到的是一样的问题,你自己是个创业者,你是个最大股东,我问你敢不敢去聘用职业经理人?
我们没有信托责任,不但表现在企业家身上,同时表现在很多国民身上。如果你去饭店吃饭,问服务员有什么好吃的,服务员一定说:那就蒸条鱼吧?这句话我听得太多了,因为这要么是最贵的,要么是卖不出去的,没有第三个可能。
我们今天国营企业面临的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经理人有没有信托责任的问题,而是我们从来没有重视过信托责任。我们把西方国家的一些表象都学过来了,但连其最基础的信托责任却没有学会,这真是我们的悲哀。
很多人以为自由民主可以带来国家强盛,其实这是大错特错了。民主自由只是国家强盛之后的结果,而不是强盛的原因。强盛的原因是,一定要通过政府的力量建设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同时用法制制度强迫每一个社会参与者有信托责任。
让我们来看看这三百年来英国、美国、德国、法国和日本强盛的历程,发现他们都在不约而同由政府推行了法制化的建设。当你建设出一个法制化的社会之后,就会首先规范政府的行为,然后再来规范个体的行为。只有在这种架构之下,中产阶层才能兴起,才有日后的社会发展。一个社会如果跳过法制化的建设,直接走向民主自由的话,它的下场很可能就是亚洲的菲律宾,这难道是各位乐意见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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