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失业了,因为是“又”,所以不难过,所以无所谓,所以闲混。
或者睡觉,或者上网,或者去图书馆——昨天下午即用第三种方式谋杀自己,缓慢而愉快,无量寿佛玛利亚呀,让我一直这么样死下去吧。
不想看渥特丝的时候仿佛到处都有她的书堵着眼睛,现在急切要找《狐狸不祥》,却竟然全部外借,妖孽,妖孽呀!
读了一篇美国小说《猎人们》,弟弟飞了几千英里来帮哥哥做一次冬季狩猎,终于成功得到那只大动物的头颅,然后离去。接下来是哥哥与他妻子平淡的家庭生活,第二年初夏,妻子怀孕了。哥哥从车库冷藏箱里取出大动物有些腐烂的头颅,很快就将丢弃。他妻子的情夫已经失踪半年了。如此冷静有效地解决生活和痛苦,这样的猎人们,我很佩服。朱天心有本同名散文集,写得却是猫,我极不喜欢这种动物,更何况她的丈夫便是唐诺那厮。
时代文艺出版了一册内地短篇推理集,翻了一下,没有惊喜。内容苍白,逻辑粗疏,诡计蹩脚,国人的思维似乎不是直线就是圆圈,没有多边形。只有吴谁的《跨越十三层楼的谋杀》稍微有点本格气象,可以一读。
天气很暖和,中央空调让人又热又闷,简直要晕过去,为了不辜负两块钱的公交车费,我动用了少得可怜的全部医学经验拼死留在里面,揉太阳穴,掐人中,捏虎口,终于待到闭馆。穷人的力量是无穷的。
旁边坐着的是个十来岁的男孩子,雪白干净,耳朵有点招风,穿着草绿色毛衣,胸前有只红眼睛的大兔子,很可爱,他妈妈一定很幸福。他在看《亭长小武》,一边吃水果糖,我非常熟悉那种味道,是上好佳草莓硬糖。
回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很淡了,风不大,但是有点冷,在站牌下喝了一杯酒酿。过五里墩立交桥的时候天暗了,草坪里的灯全亮了,很漂亮,不像白天那么灰头土脸的,但我喜欢这个城市,平凡,温和,不锐利,一个半天,又一个半天,再一个半天,我和它一起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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