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掌与鱼,吾欲全取而不得,则舍鱼取熊掌也。
这个好选择,都是食物,而且分别很明显。
尊严与食物放在一起选择会是什么样子呢?以下是于函璋的选择。
于函璋要去幼儿园了,报名的时候老师要求取一个英文名字,我们没有准备,所以于函璋的妈妈就起了一个名字:Thomas(托马斯),我觉得耳熟,琢磨了一会想起来是鞍马的一个动作:托马斯前旋!回家后于函璋倒是同意这个名字,可我感觉不爽,就推荐了很多英文名:bill(比尔.盖茨)?bush(布什)?Obama(奥巴马)?tom(汤姆)?john(约翰)?都觉得一般,还是于函璋的妈妈又想起一个名字:Focus(俺的车就是Focus,福克斯)。可惜人家于函璋不同意。
关于这个英文名,我们从中午开始僵持到晚上,于函璋就是喜欢Thomas。
临睡前,发现还有草莓没吃完,这个是于函璋的最爱。于函璋要吃草莓,我不给,只是问他:你的英文名字叫什么?于函璋犹豫了一下:我叫Focus!
然后就是于函璋与我抢吃草莓,并且抱怨我:爸爸,你吃的太快了!
于函璋妈妈过来的时候,我就暗示她:于函璋为了吃草莓,你让他干什么都行。于函璋的妈妈就问了于函璋几个问题,几个于函璋白天不配合的问题。比如英文名字叫Focus,老师的英文是techer等。后来于函璋的妈妈觉得这样欺负于函璋不太好,就温柔的说:于函璋,你觉得Thomas与Focus哪一个好?于函璋边吃草莓边咕哝说:我要是叫Thomas就没有草莓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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