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看《Learning Perl》的时候,看到的:
在Unix上有一个鲜为人知的事情:某个文件可能让你无法读取、写入、执行,甚至无法拥有;也就是说,它根本就是别人的文件,但是你还是可以将它删除。这是
因为移除文件的权限跟文件本身的权限位无关,它取决于文件所在目录的执行位。以前的时候,经常在终端下面遇到:
wangyao@dubuntu:~/linux$ rm root rm:是否删除有写保护的 一般空文件 “root”? y wangyao@dubuntu:~/lin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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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有怎么注意,今天本来是想做一个示例程序,来说明Linux下的权限控制机制。我将一个文件的属主改为root,本以为普通用户就无法删除了。但是,普通用户还是将那个文件删除了。
才想起前几天在《Learning Perl》上看到的那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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