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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IT业界

2010-04-13 13:44:27

开源观点:

转载自:

最近,在博客和twitter聊天中,有很多关于如何确认一个开源产品的讨论。

  开源的纯洁性
   过去,我经常花时间针对一个特定的供应商来讨论开源的纯洁性。但是在Shaun Connolly发表了开源社区和奥巴马的文章以后,我改变了自己的关注点。2010年真的很难定义一个开源供应商,因为几乎每一个IT供应商都在他的产品中使用开源,促进开源发展,或者围绕开源提供服务。
  现在关于开源纯洁性的讨论已不再局限于供应商了,而是开始上升到产品上了。这些关于开源的讨论因为加快开源内核许可的发展和通过云交付而交付的软件产品的发展而进展更加快速。451集团的Matt Aslett写道:这是很简单的,软件能够满足开源的定义,或者不能够满足。但是很难说哪种许可是有用的,同时,在软件被当成一种服务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又是如何定义?把一个软件作为服务器的能力使一些公司宣称可以向客户提供百分百的开源,但是这些软件的代码却都是不可用的。
  在理想状态下,客户需要为他们从免费、开源产品中得到的利益向供应商付费。因为那个还没有真正地实现,开源核心许可和开源软件的云交付成为围绕开源产品可以得到更多利益的主流方式。

  注意自由

  客户使用或者考虑到这些产品在开源内核许可之内,注意:你购买的企业的商业产品可能不会像开源社区提供的版本一样提供同样的自由权限,在开源社区里,开发者可能曾经是,或者会变成倡导者。
   一些公司的开源内核的商业产品是不提供源代码的。这将在未来的行动中,大大降低对开源社区版本的使用。其他的开源内核的商业产品提供源代码,但是只有当你的开源许可是可用的情况下才可以行得通。就这点而论,我们就能容易理解为什么你的公司这么容易从使用企业商业开源内核产品转而使用开源社区版本了。
  Gartner的分析师Brian Prentice曾经断定,客户可能最终需要评估和定价一个开源内核产品的企业商业版本。但是,事实是,在开源社区版本和企业开源内核商业产品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
  当客户需要使用和考虑是否是开源的云交付提供的服务的时候,需要针对行动的自由性考虑两个因素。第一, 是否可以在另外的云设施上运行这个产品,或者在客户自己的数据中心?第二,更重要的是,客户的数据是不是被锁定在了供应商的云交付中?
  当使用开源许可的产品超着一个方向发展的时候,对决策者来讲理解开源是可以以各种形状和形式使用的是非常重要的。毫无恶意地说,你的解释可能和供应商的解释是不相符的。

我的理解:

有必要在“开源”上较真,但一较真,真如上述观点所言,不同群体的解释很可能是不相符的。

普遍的共识是,“开源软件不是免费软件”,开源软件和自由软件都不排斥商业化

理解上的差异很大程度上来自“许可协议”的纷繁复杂和使用者对其的不同理解,在我看来,要想从中理出头绪本质上要看赋予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对开源软件的开发者而言,他们其实也是开源社区文化和开源协议的用户,软件开发者享受开源社区对软件的关注和提交修改的权利,当然也有他要遵循的义务,就是保证软件产品所遵循的开源协议。

对开源软件的用户,他们有查看源代码的权利,使用其所提供功能的自由,但在发布和修改上,有义务要遵从具体“许可协议”的限制。

开源服务,是在开源软件基础上提供集成的解决方案和维护,它一方面是开源软件的用户,另一方面又是开源软件使用者的供应者,现实情况是,开源服务提供者和开源软件使用者之间的协议是可以与开源协议不同的。做为其中的服务提供者,向上遵循开源软件的许可协议,这是他的义务。但在集成整合细节和解决方案中对开源软件的取舍我想是可以选择“开源”还是“闭源”的,我想这也是服务提供者的权利,毕竟各种配置文件是没有“许可协议”限制的;而开源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义务,应该是与用户之间的协议,保障安全和软件升级服务。

开源服务使用者,做为开源服务的使用者,他享受自由使用其功能的权利,可以选择付费和免费,他甚至可以指责程序界面、功能的各种瑕疵,但他是否保有整合解决方案的细节的权利,要看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之间所达成的协议了。而这个协议是否继承各种“开源许可协议”,在我看来不是绝对的。若说开源服务使用者的义务,应该是不破坏两者之间达成的协议,比如开源服务某些细节上的“免责声明”。

目前各种linux发行版,事实上扮演的就是“开源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它们提供集成的解决方案和系统升级,他们也通过各自的软件包封装、发行策略,与用户建立现实意义上的“使用协议”。因为这个“使用协议”允许不继承“各种开源协议”,也就有了现在的免费版本和付费版本。从用户角度来说,从要求发行版集成策略开源到关注发行版对开源软件的提交多少的转变,也能看出这种趋势在后续的发展中会更加明朗化。某种意义上,用户对发行版的选择,间接督促强化着发行版履行开源软件用户的角色,开源软件、开源服务提供、用户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互动这或许是开源文化的真正魅力所在。

开源产品,所谓产品一则是“硬件与软件的绑定”,二则用户是“消费者”,“硬件与软件的绑定”存在自我知识产权保护一说,而“消费者”几乎断绝了用户与开源软件的联系。这与上面所提到的开源软件、开源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有着明显的不同。这其中的“开源”很可能是引起“开源”意义产生变化和不同理解的导火索。

严格来说开源产品使用了开源软件,这本身就是开源软件和用户的关系,产品开发者需要遵守开源协议,但现实情况是因为开源协议本身的约束力有限,很多所谓“开源产品”并没有履行开源协议,或如同上文所说“阳奉阴违”,就算提交也是一大堆无用的代码。尤其当付诸法律后,开源社区“知识共享”理念与“商业规则”发生剧烈碰撞时,无论胜负对开源社区文化都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冲击,官司败了会损伤“参与性和能动性”,官司胜了往往会引发更严重的著作权纷争,“知识共享”理念在这个冲击中腹背受敌,想来是开源软件发起者们没有想到的事情。

可现实并不代表未来,毕竟变化才是这个世界的主题,曾经大卖特卖的杀毒软件如今不也搭上了免费的高铁了么,当服务业变成了商业主流,理念变成了无价之宝的趋势盛行时,想来随着开源软件所承载的价值得到更多普通人认可,开源软件所特有的可持续性和开放性会更多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毕竟我们除了知道面粉能做什么之外,我们还想知道面粉里面加了多少石灰粉,而不远的将来我们或许应该知道,不清楚标注是否转基因食品的面粉我们是不会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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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

安何2010-04-18 08:44:42

与专利一样,模式是死的人是活的,总有钻空子的方法,左一点右一点要看“有关部门”的能力,这些部门塑造了环境,我们,都只能适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