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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2 15:35:34
我从来不主张政府出面指导企业制定工资标准。健康的市场经济,能创造出高薪。美国固然有最低工资线。但是,这一最低工资线两年后也不过是七美元多一点,多是为保护打零工的人。而美国工厂的全职工人的工资水平远比最低工资线高得多,每小时达到二十多美元;政府的最低工资线的升降,和他们无关。相反,1942年罗斯福总统下令限制企业给工人加薪;但是,企业为了竞争,明着不加薪,暗里猛加福利,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险。到了1952年,美国税务总署裁定职工的福利不属于需要纳税的收入。由雇主承担的福利制度,就是这么形成的。我们传统上讲“福利国家”,一谈福利就联想到政府干预。从美国福利制度的这个历程看,福利也是市场自由竞争出来的,甚至是抗拒政府干预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