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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3 20:41:04
博弈论(game theory)又称对策论,起源于本世纪初,199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奠定了博弈论的理论基础。20世纪50年代以来,纳什、泽尔腾、海萨尼等人使博弈论最终成熟并进入实用。近20年来,博弈论作为分析和解决冲突和合作的工具,在管理科学、国际政治、生态学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
简单地说,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博弈论由3个基本要素组成:一是决策主体(player),又可以译为参与人或局中人;二是给定的信息结构,可以理解为参与人可选择的策略和行动空间,又叫策略集;三是效用(utility),是可以定义或量化的参与人的利益,也是所有参与人真正关心的东西,又称偏好或支付函数。参与人,策略集和效用构成了一个基本的博弈。
博弈论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两者的区别在于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倘若不能,则称非合作博弈(non-cooperative game),非合作博弈是现代博弈论的研究重点。比如两家企业A、B合作建设一条VCD的生产线,协议由A方提供生产VCD的技术,B方则提供厂房和设备。在对技术和设备进行资产评估时就形成非合作博弈,因为每一方都试图最大化己方的评估值,这时B方如果能够获得A方关于技术的真实估价或参考报价这类竞争情报,则可以使自己在评估中获得优势;同理,A方也是一样。至于自己的资产评估是否会影响合作企业的总体运行效率这样的“集体利益”,则不会非常重视。这就是非合作博弈,参与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优先考虑的是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合作博弈强调的是集体主义,团体理性(collective rationality),是效率、公平、公正;而非合作博弈则强调个人理性、个人最优决策,其结果是有时有效率,有时则不然。
博弈论非常强调时间和信息的重要性,认为时间和信息是影响博弈均衡的主要因素。在博弈过程中,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传递决定了其行动空间和最优战略的选择;同时,博弈过程中始终存在一个先后问题,参与人的行动次序对博弈最后的均衡有直接的影响。
博弈的划分可以从参与人行动的次序和参与人对其它参与人的特征、战略空间和支付的知识、信息是否了解两个角度进行。把两个角度结合就得到了4种博弈: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其代表人物是纳什、泽尔腾和海萨尼。严格地讲,博弈论并不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只是一种方法,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将其看成数学的一个分支的缘故。博弈论已经在政治、经济、外交和社会学领域有了广泛的应用,它为解决不同实体的冲突和合作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方法。
利用博弈论可以证明现实生活中许多有趣的问题。如:多劳者不多得,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非合作者在一段时间内选择合作坏人做好事。虽然这些结论都是建立在一个很强的假设,即参与人是理性的,有最大化自己效用的趋势。但是其结论有深刻的哲学内涵。
目前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制、激励理论都可以用博弈论来分析。现代的企业间竞争有很多情况都是在合作的背景下进行的。比如垄断市场的寡头A、B,他们可以协议指定一个产量如海湾国家的石油产量,来维持自己的最大利润。但是在许多情况下总有为了维护自己的局部利润而提高产量的情况如沙特常擅自提高产量,结果导致价格下降,利润流失。竞争情报往往在这种情况下起重要作用,如果A掌握了B的实际生产能力这类竞争情报,就可以调整自己的产量甚至突破协议,从而形成新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