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578358
  • 博文数量: 94
  • 博客积分: 1452
  • 博客等级: 上尉
  • 技术积分: 982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0-05-06 15:38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94)

文章存档

2018年(3)

2014年(26)

2013年(11)

2012年(3)

2011年(43)

2010年(8)

分类:

2011-03-29 09:27:36

【房屋拆迁赔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案例:严女士在东河边的老房子1998年3月拆迁。前年安置到钱塘江边的近江家园。拆迁时,她和邻居一致要求回迁,但据说有关文件规定必须安置 到滨江区块。如今她在天水桥上班,每天需骑车40多分钟,而以前只需十来分钟。她说虽然外迁每人增加了4平方米的面积,但哪如回迁好呢?她认为,除市政建 设外,政策应规定拆迁户有权选择回迁。

  中顾网律师解疑:

  根据条例第26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条例规定的六种情况除外)。

  说明:条例规定的两种补偿方式,首先是货币补偿,其次是产权调换,并规定由被拆迁人选择,而不是拆迁人选择,其目的是更加突出货币补偿,充分发挥货币补偿操作简便、透明度高、现买现住的优点,便于被拆迁人自由选择购房或折现。

阅读(631)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