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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7日,我国移动通信运营商开始向用户提供一种通过手机在移动网络上传送简短信息的无线应用服务,这项被称为短信服务(SMS)的业务迅速融入了无数人的日常生活,成为最便捷的交流和沟通方式,海量的短信业务迅即成为无线增值业务的杀手级应用,创造了“拇指经济”的奇迹。到2005年,我国短信业务的市场规模将达到400亿元。
短信业务的勃兴,吸引了网易、搜狐、新浪等三大网络门户相继加入“拇指经济”的洪流,并为之推波逐澜。通过互联网平台与移动通信平台的对接,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向手机发送短信,特别是取自这些网站的极为精彩的短信内容,触发了新的应用浪潮。这些网站则通过与移动运营商分帐和向用户收费的商业模式,获得了丰厚的收益,并在纳斯达克股市上有了出色的表现。
然而,在惊人而短暂的高速增长之后,我国手机短信市场进入了一个平台期,市场的增长呈现出下滑的趋势,寻找和发展新的杀手级应用,成为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SP)们的心头之痒。一度被看好是继短信之后的下一个杀手级应用的“彩信”表现平平,而实现手机移动上网流览与下载的WAP技术和包含了丰富的音乐元素的“彩铃/炫铃”却出人意料地受到了用户的追捧。手机的技术越来越新,以手机为终端的无线增值应用也日益丰富,包括WAP、彩信、彩铃/炫铃、无线音乐、无线游戏、无线博客等,正在形成一个新的、潜力无限的“无线互联产业”的宏大版图。
这个宏大的产业版图的核心基础,是一种被称为“第五媒体”的互动传播媒体。所谓“第五媒体”,是指继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之后出现的新媒体。这种新媒体究竟是一种什么形态,甚至在概念上怎么描述,目前还处于比较模糊的争议阶段。但是,像手机这样整合了无线通信和互联网、具备声音、文本、图像乃至视频的即时互动传播能力,同时具有便携性、移动性、即时性等特性,这些特性不同于任何一种传统媒体。
基于手机作为媒体的特性,新的无线增值应用在短信之后不断涌现,包括WAP、彩信、IVR等技术应用,出现了手机报纸、手机电视、无线新闻网站、手机新闻直播等,将手机作为媒体的功能和特性日益发掘出来。通过不断地与传统媒体对接,又不断地将之超越,手机正在从一种移动通讯终端逐渐演变成为一种信息终端,在“第五媒体”中占据了极为有利的位置。
与此前的四类传统媒体相比,手机作为媒体具有更大优势:它比报纸更互动,比广播更自由,比电视更便携,比联网电脑更普及。事实上,没有一种媒体比手机更迅捷。尤为重要的是,手机作为媒体所拥有的庞大的用户数量,超过了任何一种传统媒体。据信息产业部预测,2005年我国手机用户有望达到4.02亿,平均每3个人拥有一部手机。因此,最初级的手机媒体——手机报纸将会第一步覆盖广大手机用户。
面对手机这种被称为“第五媒体”的新势力,以话音业务启动和培育了移动通信市场、推动手机普及的运营商,也随之进入无线互联产业的新天地,变身担当新角色。这个新角色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整合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开发和设计基于手机终端的新内容、新产品、新应用,发掘新的用户群,开辟新的渠道,拓展新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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