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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4 13:40:13
2-1:避免在一行代码或表达式的中间插入注释。
说明:除非必要,不应在代码或表达中间插入注释,否则容易使代码可理解性变差。
½2-2:通过对函数或过程、变量、结构等正确的命名以及合理地组织代码的结构,使代码成为自注释的。
说明:清晰准确的函数、变量等的命名,可增加代码可读性,并减少不必要的注释。
½2-3:在代码的功能、意图层次上进行注释,提供有用、额外的信息。
说明:注释的目的是解释代码的目的、功能和采用的方法,提供代码以外的信息,帮助读者理解代码,防止没必要的重复注释信息。
示例:如下注释意义不大。
/* if receive_flag is TRUE */
if (receive_flag)
而如下的注释则给出了额外有用的信息。
/* if mtp receive a message from links */
if (receive_flag)
½2-4:在程序块的结束行右方加注释标记,以表明某程序块的结束。
说明:当代码段较长,特别是多重嵌套时,这样做可以使代码更清晰,更便于阅读。
示例:参见如下例子。
if (...)
{
// program code
while (index < MAX_INDEX)
{
// program code
} /* end of while (index < MAX_INDEX) */ // 指明该条while语句结束
} /* end of if (...)*/ // 指明是哪条if语句结束
½2-5:注释格式尽量统一,建议使用“/* …… */”。
½2-6:注释应考虑程序易读及外观排版的因素,使用的语言若是中、英兼有的,建议多使用中文,除非能用非常流利准确的英文表达。
说明:注释语言不统一,影响程序易读性和外观排版,出于对维护人员的考虑,建议使用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