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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LINUX

2011-06-21 11:10:29

这三种现象发生在对象被delete后,未退出程序之前,指针未消失,仍指向刚才被销毁的对象的位置
 
1、
   该处位置所在的“内存页”没有任何对象,堆管理器已经将它进一步返回给系统,此时通过指针访问该处内存会引起“访问违例”,访问了不合法的内存,这种错误会引起进程崩溃。  
 
2、
  该处内存所在的“内存页”还有其它对象(物理上的对象实际还存在,只是那层指针关系断了),且该处位置被回收后尚未分配出去,这时用指针访问该处,取得的值是无意义的,虽然不会引起系统的崩溃,但针对该指针的后续操作是不可预测的。
 
3、
  该处内存所在的“内存页”还有其它对象,且该处位置被回收后,已被其它对象声请,这时通过指针访问该处内存,取得的是其它程序声请的对象,虽然,此时指针的访问不会引起异常,但是极有可能会引起该处对象的状态的变化,从而使得在创建该处对象出看来,该对象的状态会莫名其妙的变化。
 
2、3很难发现和排查,所以使用中,我们应该加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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