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基本声明
1.const int r=100;
//标准const变量声明加初始化,因为默认内部连接所以必须被初始化,其作用域
为此文件,编译器经过类型检查后直接用100在编译时替换.
2.extend const int r=100;
//将const改为外部连接,作用于扩大至全局,编译时会分配内存,并且可以不进行
初始化,仅仅作为声明,编译器认为在程序其他地方进行了定义.
3.const int r[]={1,2,3,4};
struct S {int a,b;};
const S s[]={(1,2),(3.4)};
//以上两种都是常量集合,编译器会为其分配内存,所以不能在编译期间使用其中
的值,例如:int temp[r[2]];这样的编译器会报告不能找到常量表达式
二:对于指针
1.const int *r=&x;
//声明r为一个指向常量的x的指针,r指向的对象不能被修改,但他可以指向任何
地址的常量.
2.int const *r=&x;//与用法1完全等价,没有任何区别。
3.int * const r=&x;
//声明r为一个常量指针,他指向x,r这个指针的指向不能被修改,但他指向的地址
的内容可以修改.
4.const int * const r=&x;
//综合1,3用法,r是一个指向常量的常量型指针.
三:对于类型检查
可以把一个非const对象赋给一个指向const的指针,因为有时候我们不想从这个
指针来修改其对象的值,但是不可以把一个const对象赋值给一个非const指针,
因为这样可能会通过这个指针改变指向对象的值,但也存在使这种操作通过的合
法化写法,使用类型强制转换可以通过指针改变const对象:
const int r=100;
int *ptr=const_cast (&r);//C 标准,C语言使用:int* ptr =(int*)&r;
四:对于字符数组
如char * name = "china";
这样的语句,在编译时是能够通过的,但是"china"是常量字符数组,任何想修改
他的操作也能通过编译但会引起运行时错误,假如我们想修改字符数组的话就要
使用char name[]="china";这种形式.
五:对于函数
1.void Fuction1(const int r);
//此处为参数传递const值,意义是变量初值不能被函数改变
2.const int Fuction1(int);
//此处返回const值,意思指返回的原函数里的变量的初值不能被修改,但是函数
按值返回的这个变量被制成副本,能不能被修改就没有了意义,它可以被赋给任何
的const或非const类型变量,完全不需要加上这个const要害字.但这只对于内部
类型而言(因为内部类型返回的肯定是一个值,而不会返回一个变量,不会作为左
值使用),对于用户自定义类型,返回值是常量是非常重要的,见下面条款3
3.Class CX; //内部有构造函数,声明如CX(int r =0)
CX Fuction1 () { return CX(); }
const CX Fuction2 () { return CX(); }
如有上面的自定义类CX,和函数Fuction1()和Fuction2(),我们进行如下操作时:
Fuction1()=CX(1); //没有问题,可以作为左值调用
Fuction2()=CX(1); //编译错误,const返回值禁止作为左值调用.因为左值
把返回值作为变量会修改其返回值,const声明禁止这种修改.
4.函数中指针的const传递和返回
int F1 (const char * pstr);
//作为传递的时候使用const修饰可以保证不会通过这个指针来修改传递参数的
初值,这里在函数内部任何修改*pstr的企图都会引起编译错误.
const char* F2();
//意义是函数返回的指针指向的对象是一个const对象,它必须赋给一个同样是指
向const对象的指针.
const char* const F3();
//比上面多了一个const,这个const的意义只是在他被用作左值时有效,它表明这
个指针除了指向const对象外,它本身也不能被修改,所以就不能当作左值来处理.
5.函数中引用的const传递
void F1 (const X& px);
//这样的一个const引用传递和最普通的函数按值传递的效果是一模一样的,他禁
止对引用的对象的一切修改,唯一不同的是按值传递会先建立一个类对象的副本,
然后传递过去,而它直接传递地址,所以这种传递比按值传递更有效.
另外只有引用的const传递可以传递一个临时对象,因为临时对象都是const属性,
且是不可见的,他短时间存在一个局部域中,所以不能使用指针,只有引用的const
传递能够捕捉到这个家伙.
六:对于类
1.首先,对于const的成员变量,只能在构造函数里使用初始化成员列表来初始化,
试图在构造函数体内进行初始化const成员变量会引起编译错误.初始化成员列表
形如:X::X(int ir):r(ir){} //假设r是类X的const成员变量
2.const成员函数.提到这个概念首先要谈到const对象,正象内置类型能够定义
const对象一样(const int r=10;),用户自定义类型也可以定义const对象
(const X px(10);),编译器要保证这个对象在其生命周期内不能够被改变.假如
你定义了这样的一个const对象,那么对于这个对象的一切非const成员函数的调
用,编译器为了保证对象的const特性,都会禁止并在编译期间报错.所以假如你想
让你的成员函数能够在const对象上进行操作的话,就要把这个函数声明为const
成员函数.
假如f()是类中的成员函数的话,它的声明形如:
int f()const;
//const放在函数的最后,编译器会对这个函数进行检查,在这个
函数中的任何试图改变成员变量和调用非const成员函数的操作都被视为非法
注重:类的构造和析构函数都不能是const函数.
3.建立了一个const成员函数,但仍然想用这个函数改变对象内部的数据.这样的
一个要求也会经常碰到,尤其是在一个苛刻的面试考官那里.首先我们要弄清楚考
官的要求,因为有两种方法可以实现,假如要求不改变原来类的任何东西,只让你从
当前这个const成员函数入手,那么你只有使用前面提到的类型强制转换方法.实例
如下:
//假如有一个叫做X的类,它有一个int成员变量r,我们需要通过一个const成员函
数f()来对这个r进行 r操作,代码如下:
void X::f()const
{const_cast (this)-> r; } //通过this指针进行类型强制转换实现
另外一种方法就是使用要害字:mutable.
假如你的成员变量在定义时是这个样子的:mutable int r;
那么它就告诉编译器这个成员变量可以通过const成员函数改变.编译器就不会再
理会对他的检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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