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曲刚的快步英语讲座,突然发现西方语基本都是用口腔后部发声的,而我们中文是口腔前部发音,听他的读音很是地道,自己也感觉了一下,好像的确如此。不过讲座中他也对现在英语教学和英语书籍与词典提出反对,如果按照他的说法,这些市面上的资料都不能看了,如此一来就只能学他的资料。我有一点不是很明白,如果他的方法正确,为什么不和各大英语培训学校合作来普及推广,尤其是幼儿园和学校,让孩子们从小就正确的学习,并快速掌握英语,难道就没人看到这个商机,这也是提高广大国民自身能力的捷径,可谓一举两得。另外有学过快步英语的朋友多多交流,说说学后的感触,尤其方法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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