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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5 17:16:22

音乐活动都统称为「春呐」 台湾垦丁四月初所有音乐活动都统称为「春呐」了,每年此时明星级别的音乐活动至少有五个以上(真的会有明星来,「五月天」和张震岳这些爱搞「团」的就是常客),更不用说年轻人自行呼朋引伴,在海滩边放起音乐的自嗨趴体。每到清明节前后三天都能吸引20万人潮,并且创造近十亿台币的商机,当然这中间还没算「非法商品」的营业额。这故事告诉我们──除了女人的钱最好赚,年轻人的钱也不错赚。

当年「到尾帮」的帮友「阿元」懵懂无知时,也发春地参加了叫春活动,让我们来听听他回忆当年春──

「我原本也抱着特有搞头的心情,和三五好友一路向南参加春呐,风尘仆仆地六七个小时之后,抵达了垦丁,由于我们没有先预订,当时民宿已经几乎没了,我们找了好久,才终于找到一个通铺,挤下我们六个大男生。我才知道,最好都要提早半个月到一个月前就订,我们能找到栖身之所,算我们平常有烧香。不过,住处离春呐的举办地点又远,想租小机车嘛,抱歉,也没了,我们只好租了龟速的脚踏车,向已经乐声震天的会场──垦丁国家公园开拔。」

「抵达会场后虽然还没有乐团开始表演,但却已经拉起了个排球网,于是我们就跟一堆不认识的人在草地上打起排球。经过多年后,我早不记得到底听了哪些乐团表演,但我记得骑着脚踏车那种悠闲心情,和哥们儿喝着啤酒瞎聊那个马子比较正,绕着篝火跳跳舞、看看外国人玩「火球舞」、在沙滩逐浪堆沙堡、还有看满天的星斗(垦丁的星星超多,只要没光害的话)……啊,我只能说,『春呐』真的会上瘾,完全无须药品催化。」

阿元说的其实就是当初创办人的本意。当初「春呐」就只是由两个定居台湾的老外吉米和韦德,因为喜欢垦丁的气氛,希望在随性的气氛下大家互相分享和玩乐,在1995年创办这个小音乐节,一开始时根本只有12组小乐团,但到2010年已经成长「连演三天、有7个主舞台、超过两百个乐团表演」的庞然大物,称之为台湾的「woodstock」(注)也不为过。

不好意思,到尾我也去过春呐,但我这个老头只觉得「春呐」很像把夜店搬到了露天举行,一样是台上dj好像鬼上身似地瞎转唱盘,台下黑鸦鸦一片扭着诡异的摇头舞。这很好玩吗?夜店我都觉得蹦迪挺没意思的,往往我都会当作是「晨练」,松松我的老筋骨──问题是晨练何必花钱还跑大老远的啊?如果是有乐团来演唱还行,不过,「春呐」往往是持续大半夜的马拉松式接力演唱,而我通常听过一两首,就想打呵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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