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十几年前,美国发生了一起震惊世界的惨案:卢刚事件。1991年11月1日,一位叫卢刚的中国留学生,在他刚获得美国爱荷华大学太空物理博士学位的时候,开枪射杀了3位教授,一位和他同时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和副校长柯莱瑞。随后,卢刚饮弹自尽。整个枪击过程不足20分钟,卢刚在自杀前总共向六个人开枪,除女学生茜尔森被击中脊椎,颈部以下全身瘫痪外,其余五人全部丧命。
看到卢刚事件,我也想到了自己孩子的教育问题。
“挺能杰儿(teenager)”们乃是世上最莫名其妙的生物。人发育到了这个阶段,大抵都会暂时性地变成怪物。孩子在那个年龄段时,我俩的关系紧张到了几乎破裂的程度。记得有一次这小子冲著我大喊:“你凭什么 run my life?(管我的事)这是我的人生,不是你的,是不是?我就是要自杀你也管不著!”
当时自然是气得够呛:这是什么话?真是不识好歹!什么叫“run your life”?难道小孩玩火柴,大人也不能去抢下来,否则就是专横霸道?真不该把孩子带到西方来。
一气之下,索性撒手不管:有朝一日你要哭著来见我,悔不该不听老子言!然而我这一撒手,天也不曾就此塌下来。人家苦头自然是吃了些,而且都是我预警过的。可当我得意地指出这一点时,小子却说:“是的,你早说过。不过不到那一步,谁听得进去?这些教训得自己去总结,谁教也没用!”
这话让我琢磨了许久,从这儿我悟出了中国人做人的荒唐。无论是对孩子、对配偶、对兄弟姐妹,还是对朋友,咱们都觉得有一种义不容辞的道义责任要去照看人家的人生之路,似乎慢慢眼(沪语,证明阿拉是上海人)别人就会误入歧途。关系越亲密,这责任感也就越强烈。这沉重的道义十字架压塌了所有的人的脊梁。无论是诲人者还是被诲者都如同活在教堂里。谁要偶尔露出人性的劣根,诲人者就丧失了为人师表的资格,被诲者就得让为师表者痛心疾首。无论扮演的是哪个角色,接下来的事似乎就只有自杀以谢天下。
我想,这就是中国人活得无比之累的原因之一。咱们没有意识到:无论多么亲密的关系,都并不自动给你作他人人生向导的权利。除非对方如大旱盼云霓般渴望你的指点,硬要去诲人不倦,实际上是滥用亲情或友情的一种僭越。
咱们这样做毫不足奇。中国的社会就是一个诲人不倦的社会。无论是在家里,在学校中,在社会上,不管你碰到什么事,小到定时作暑假作业,大到如何看待海湾战争,家长、老师和当局都会立刻为你提供一个无比明确的标准答案。照著这个答案去回答人生试卷,你就会获得成功,从被诲者变成了诲人者。蔑视别人的劝告,你就会遭到社会的合力惩罚。於是咱们的社会就变成了一个诲人社会,由诲者与被诲者两个等级组成。每个人都要力争上游去作第一等级,决不肯撒手不管,一定要去无比热心地指导旁人。
可惜就连在中国那个拥挤社会中,人生的“标准答案”也正在为时代的大潮冲得七零八落。就算咱们能保住那个传统价值观念体系,用它去诲人不倦,把被诲者们成功地变成了古代那些百依百顺的孝子,也无非是造出了一群因袭陈见的窝囊废。这样的社会又有什么生机?
西方社会里的一条文明通则,就是承认各人有充分的自由去度过自己的一生,没有什么 “标准活法”。就算你说的真是标准答案,具体的教训还是只有自己去总结。没有一定的人生经验,格言不会变成座右铭。何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哪怕对方是你儿子,人家也只会觉得你是外行领导内行。无视这种心理常态,在游说毫无效果还要喋喋不休时,唯一的作用便是刺激对方的逆反心理,越发要跟你对著干。如果对方干的真是错事,你岂不是火上浇油?如果对方干的是对的,你岂不是毫无来由地给人家制造阻力,让人家活得更加艰难?不管结果是哪一种,你那诲人不倦只能毁掉本来是正常而自然的关系。
鲁迅说:豪猪们挤在一起,就要刺痛对方,所以彼此之间得保持一定距离。敬爱的林副统帅在《红楼梦》上作眉批“勿太密,亲则疏”。哪怕亲如父子,彼此之间还得留上一定距离。这距离体现了对他人人权的尊重,给对方足够的喘息空间与行动自由。中国式的诲人不倦,其实只是对他人人权的巧妙的“崇高的”践踏而已。传统社会中的知识分子毫无创造力,就是靠了这几千年的毁人不倦的自杀与他杀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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