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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8 23:32:47
当前的各个层次的教育,基本上类似于技术培训,而且从幼儿园一直到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人不清楚)。这十分类似于当前的社会:大家分头讨自己的生活,不及其余,能搞到钱就行。官员们之中,高层忙着搞权力,中层忙着搞斗争。至于市民阶层和贱民阶层,则是提供人肉的巨大基数,中国大陆则是一个大砧板。几乎人人都生活在恐惧和不安当中。
对于教育,国共有着根本的不同:在共产党的眼中,一切都是征服的工具,一切皆为我所用,至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以党的前途为依归。就拿孔子而言,孔子先是变成臭不可闻的孔老二,现在则在全球到处建孔子学院。不过,总的原则是不变的:搞成孔老二是为了搞阶级斗争和党内斗争的需要,搞孔子学院则是另一种出于利用的需要。反观一下国民党,可以看出,这个党还是保持着对于社会理念的坚持,对于传统的传承和对于普世价值的认可,它是有底线的,这体现在民国时期各类的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上。这也部分解释了钱学森等很多的那时候的知识分子所具有的对于国家、民族和社会所持有的负责任的情怀、精神和对于这种精神和情怀的坚持与实践。
公民社会、法治社会不成,中国教育必死。其实现在已经死了一大半了。
透过十一的阅兵,我们看到的是重重的、污浊的黑雾,看不到中国社会的未来,当然也没有教育改善的可能。
这个十三亿人口的大砧板,何时出现的不再是下贱的人肉而是活活泼泼的人?
从小学公民课本看国共的教育理念
谢泳
一个时代的政治和文化精神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在教育上,更容易看出一个政权所代表的文化倾向,我在这篇文章中,试图通过比较共产党和国民党两个政权在教育问题上所表现出的不同文化倾向,从而说明这两个政权对于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对现代政治文化的不同追求,我选择的是两本有关小学教育科书的“说明书”,因为这种直接解释教育意图的文本是代表国家意志的。
一、两个文本的选择
1、中华民国二十五年七月教育部修正颁行《幼稚园小学课程标准》(正中书局印行),以下简称“民国课程标准”。
2、一九五零年七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印行《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初稿》(教育部印发),以下简称“共和国课程标准”。
说明:这两个文本的选择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因为笔者在这方面并不占有十分充足的资料,所以无法确定一个完全相同的指标来严格确定两个文本的统一性。现在所选择的这两个文本只在如下范围内具有可比性:
一、“民国课程标准”是一九三六年七月颁布的,体现民国政府建立十年后在教育上较为成熟的设想,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共和国课程标准”是一九五零年七月颁布的,是共和国建立初期在教育上的一个基本设想,代表一个政府未来的教育理念,这两个文本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二、这两个文本都是由国家最高教育机关颁布的,有一定的权威性。
三、这两个文本都是为小学教育而设的标准,具有可比性。
小学教育,是一个政府以教育塑造未来公民的第一步,从这里可以看出一个政府的基本价值理念,对于这个价值理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做评价:
一、这种理念是进步的,还是落后的,也就是说,它在传达给小学生最初的公民价值时,是以党派价值为主,还是以国家价值为主;
二、这种理念是开放的,还是狭隘的,也就是说,它给小学生灌输的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还是世界主义;
三、这种理念是强调自由,还是强调服从,也就是说,它是否注重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四、它是否注重法制观念的培养。
我选择两个文本中相关的内容来做比较,需要说明的是,在“民国课程标准”中,使用的一直是“公民训练”,而在“共和国课程标准”中,已不再使用“公民”一词,而开始使用“政治思想”一词。最能体现两个本文差异的是文本中有关“公民”和“政治”的相关内容。
“民国课程标准”,对小学公民的训练“目标”是:
根据发扬中国民族固有的道德的遗训,并新生活运动的精神,制定 本标准,训练儿童,以养成健全的公民。
其目标如下:
关于公民的体格训练:养成整洁卫生的习惯,快乐活泼的精神;
一、关于公民的德性训练:养成礼仪廉耻的观念,亲爱精诚的德性;二、三、关于公民的经济训练:养成节俭劳动的习惯,生产合作的知能;四、五、关于公民的政治训练:养成奉公守法的观念,爱国爱群的思想;
这是小学公民训练的基本目标,从它的内容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基本价值取向,虽然因了时代的关系,其中也特别提到了蒋介石当年提倡的“新生活运动”,但从整体上说,这个目标是较少意识形态色彩的,它的核心内容是“奉公守法,爱国爱群”。从它的具体内容上,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个“目标”所强调的价值。这个“目标”共有二十六项内容,除了有关身体、经济和生活方面的内容外,我们可以看一下它的一些具体条文,
中国公民是奉公的,一、我不放弃选举权,并且自由选举我所佩服的人。二、三、我热心参加学校的各种团体组织。四、五、应当出席的会议,我都出席。六、七、社会团体委托我做的事,我一定热心去做。八、二十四、中国公民是守法的。二十五、 一、我遵守各地方各种公共规则。二、三、我爱护法律赋与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四、五、我遵守国家的法律。六、七、我对于应尽的义务不推诿,法定的权利不放弃。八、二十五、中国公民是爱国爱群的。二十六、一、我敬重党旗国旗。二、三、我唱党歌或国歌时,一定立正脱帽。四、五、我听见国旗升落的信号,一定起立致敬。六、七、我爱用本国货。八、九、我尊重校徽。十、十一、我爱护名胜古迹和纪念物。十二、十三、我爱护自己的学校和团体。十四、十五、我愿意牺牲自己,保护国家的一切主权。十六、十七、我常常看报,留心公众的事情。十八、二十六、中国公民是拥护公理的。二十七、一、我反对大欺小,强欺弱,许多人欺少数人。二、三、我扶助被欺侮的人。四、五、我反抗强暴的人。六、七、我立誓抵抗欺压我们的敌国和敌人。八、九、我同情于被暴力压迫的人们和国家。十、十一、我赞成为大众谋利益的团体和国家。十二、十三、我赞成促进世界安全的集团。十四、十五、我反对利己害人的一切阴谋。十六、十七、我对任何人、任何国、都平等看待。
“共和国课程标准”对于“小学生活指导”的目标是这样的:
小学生活指导,应根据“小学暂行规程”第一条,第二条及第二 十二条的规定,以指导儿童具有健康生活习惯,自觉自治能力以及初步的革命思想等为目的。具体目标如左:
1、培养儿童清洁、卫生爱好运动等健康生活习惯;2、3. 培养儿童爱学习、爱劳动、守纪律、懂礼节的自觉自治能力;4、5、培养儿童为人民报务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思想,国民公德及国 6、际主义精神。
这个“目标”的核心是第三条,而这一条已经有了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在这第三条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它已经把代表某一党派的政治主张写进了“小学生的行为规范”当中,而且加重了小学生行为的政治特色,比如:“为人民服务”,在新时代里,这个“人民”是有特定含义的,它不是指所有的生命个体,而是指拥护某一党派主张的抽象的人群;“新民主主义革命思想”只是一个党派在某一历史时期的具体政治主张,用它来规范小学生的行为,显然是狭隘的,还有“国际主义”,在那时也是有特定所指的。我们再来看这个“目标”中的另一些具体内容,这个“目标”的第四部分是“政治思想方面”:
1. 热爱乡土立志发展生产,改造我们的生活环境。2.3. 尊敬国旗,爱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4.5. 肃立唱国歌,发扬爱祖国的热情。6.7.敬爱毛主席,学习他为人民服务和实事求是的精神。8.9. 敬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它的正确领导。10、 11. 拥护我们的人民政府,坚决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12.13. 敬爱人民解放军和荣誉军人,学习他们英勇的战斗精神和铁的纪律。14.15. 保守国家的秘密,注意协作防奸、防特。16.17. 拥护民族统一战线,贯彻人民政协共同纲领。18.19. 学习享受人民民主权利,懂得服兵役,义务劳动,交粮纳税的国民义务。20. 21. 时刻准备着用自己的生命去保卫祖国领土主权和人民大众的利益。22. 23. 悼念捍卫祖国的民族英雄、革命烈士,学习他们英勇奋斗自我牺牲的精神。24.25. 拥护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其它协定。26. 27. 拥护以苏联为首的世界和平民主阵营,加强中苏人民的友谊;反对以美帝主义为首的侵略阵营。28.29.同情和帮助世界人民革命运动,尤其是东方被压迫民族解放运动。30.31.团结友爱国内的少数民族,尊重各民族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32.33. 团结国际友人,不歧视任何民族。34. 35. 团结爱护国外的广大侨胞群众。36.37.敬爱劳动的父母,工农大众、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38.39.养成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集体生活习惯。40.41.自己能做的事不依靠别人。42.43. 积极参加家庭、学校、社会生产劳动,学习生产本领。44.45. 拥护家庭,热心参加互助变工和合作运动。46.47. 积极当小先生,帮助推进识字运动。48.49. 遇事问清是非,尊重真理,反对迷信武断。50.51.随时随地仔细观察研究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爱好科学,学习人民科学家,发扬创造精神。
二、两个文本的分析
从这两部分有关“公民训练”和“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上看,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先说“民国课程标准”。
一、这个文本虽然也在条文的主要位置强调了“党派”的作用,不仅“党派”的作用和国家的作用是并列的,而且将“党”置于国上,它在“中国公民是爱国爱群”的主题下,首先强调“敬重党旗国旗”,“党”在国的前面,“我唱党歌国歌时,一定立正脱帽”。但在文本中,只有这两条强调“党派”的重要作用,所以我们说国民党的“党”在国上还是有一定限度的,至少从教育的设想看,它没有无节制地突出党派的作用和地位,更值得注意的是它只提“党”,而没有特别说明是“国民党”,这可能也说明这个文本对于“党”还是泛指的。文本中也没有特别提出要敬爱蒋介石。
二、这个文本具有和平主义的倾向,因为它特别注重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地位,不加限制地告诉儿童要“对任何人、任何国家,都平等看待;同情于被暴力压迫的人们和国家。”
三、这个文本具有现代人权概念和公共参预概念,因为它明确说:“我不放弃选举权,并且自由选举我所佩服的人;我对应尽的义务不推诿,法定的权利不放弃。”这也就是要告诉儿童他们要从小知道他们自己有什么样的权利。
四、这个文本注重法治。它单列一条专门说明有关法律的问题,要儿童“爱护法律付与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而且特别要“遵守国家的法律”。
五、这个文本中强调了公民的“自由”问题。国民党确有在全国小学教育中强化党化教育的设想,它也为厉行党化政策,曾经规定过凡中学小学一律课授党义,那时《三民主义》《建国大纲》《建国方略》《民权初步》等都是党义课程中的必读书。另外在组织上也对于加强党化教育采取过一系列办法,但它在教育的现代理念方面,基本上还是现代性的,从它敢于将现代民主和宪政的思想写进小学公民教科书这一点评价,就它所传达出的政治文化品质而言,现在看来,也有相当的进步性,对于国民党在中国现代教育方面的设想和努力,我们也应当尊重历史,不能因为它强调过党化教育,就连它在教育现代化方面所抱有的进步观念也否定了。总体上说,国民党在教育问题上所持的观念是进步的。
国民党对于公民教育很早就有了较为成熟的设想。当时编纂的《教育大辞典》对于公民教育的解释是这样的:“国家教育最要目的之一,在养成负责公民,此国内教育家所承认者也。德谟克拉西政治,必其选举人有教育而后可,否则其政治必无何等效果可言。”“学校之团体与课程中,灌输公民理想,非决不可能之事。如每校每学期俱用普通选举法,投票选举级长班长之属,且备选举票,投票所等,生徒对之皆极的兴味,此即灌输公民理想之一道也。”那时他们已经设想好让儿童从小养成“爱护本队习惯,同时又有尊重敌方精神,更能服从游戏规律,不出于无意识举动,学校生活之影响政治生活,岂不大哉。”?从许多方面看,国民党在对于儿童的公民训练上,是有整体考虑的,这些设想最终体现在那一时期的小学课本中。如商务版的小学初级课本《新时代三民主义教科书》的第八册的第十一课是“确定人民的自由权”,就把这样的内容写进了小学生的课本:“仔细来说,人民应当有下列六种的完全自由权。一、集会自由 人民要讨论一件事情,可以开会,只要不妨害治安,政府就不能干涉。二、结社自由 人民要解决问题,研究学术等,有完全的自由权来组织团体,互相研讨。三、言论自由 人民可以自由发表言论。四、出版自由 人民可以自由出版刊物。五、居住自由 人民可以自由居住。六、信仰自由 人民信仰宗教,不受一切的干涉。”这些内容不是简单的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现代民主和宪政观念,这些承诺最终落实得如何是一回事,而敢于把它写进小学生的课本又是一回事。先让小学生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些价值,再说把这些价值落实了多少,在传播现代民主宪政的理念上,国民党最初的努力,历史应该有一个客观的评价。
商务版《新学制公民教科书》中对于人民的权利是这样说的:“我们可以分做基本的自由权和补充的自由权两大类。基本的自由权包括人身的自由,家宅的不可侵犯,营业工作之自由,保有财产之自由,言论自由,信教自由。如果这些权利有缺损的地方,个人的生活安全就没有保障了。补充的自由权包含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如果出版不能自由,人民的思想就受政府的束缚;如果集会结社不能自由,人民就不能团结许多人来做事体,所以这一类的权利也是很要紧的。”?对于司法独立,民国教科书中也普及了最为现代的观念,它说:“法院是司法机关,它的职务一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一是维持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要想法院能尽这种职务,须使法院完全独立,不受行政官厅的干涉,所以近世民主各国都采用司法独立的制度。”…
民国教科书的编纂有两个特点,一是它的民间性,民间在编纂教科书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只报教育部审核即可。 二是它的编纂者都是具有现代思想的人。商务版的《新学制学校课程说明书》中说到:“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推定以后,各委员曾在北京开过一次谈话会,议决分头进行。由胡适在北京征集各方面意见,拟一草案;由袁希涛、黄炎培在江苏征集各方意见拟一草案;由经享颐在浙江征集各方意见拟一草案;由金曾澄在广东征集各方意见拟一草案。并且商定延聘专家,于十二月初在南京开第二次委员会。”? 所请的专家也都是当时国内第一流的教育家,如舒新城、郭秉文、朱经农、黎锦晖、廖世承等,这些人都是具有现代思想的教育家,由他们来商定给小学生编课本,自然也就体现了民国教育的基本理念。
我们再来看“共和国课程标准”。
这个文本在文化精神上和前一个文本具有很大的差异。从行文的风格上,这个文本已经没有了较为严密的法律条文的基本行文规则,出现了许多形容和不确定的装饰语,显出了很大的随意性。我们逐条比较。
一、这个文本用“政治思想”一词取代了“公民训练”。突出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地位,而且预设他们是不会犯错误的。文本中有这样的条文:“敬爱毛主席,学习他为人民服务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敬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它的正确领导。”
二、强调了军队的超国家性,条文中明确说:“敬爱人民解放军和荣誉军人,学习他们英勇的战斗精神和铁的纪律。”
三、以政党一时的现行政策代替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这其中暗含着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因素。因为它强调“拥护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其它协定;拥护以苏联为首的世界和平民主阵营,加强中苏人民的友谊;反对以美帝主义为首的侵略阵营。”
四、文本中没有出现“自由”和“法律”这再个词。
五、以意识形态代替一切,甚至出现了“人民的科学家”这样的说法。
“共和国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在否定民国教育思想基础之上的,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使中国的现代教育传统发生了断裂,最终是落后的教育理念取代了进步的教育理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当时的教育部长马叙伦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开幕词中就明确阐述了“共和国”的教育设想,他说:“中国的旧教育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下的产物,是旧政治旧经济的一种反映,和旧政治旧经济借以持续的一种工具。它提倡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它是为帝国主义和封建买办的统治服务的。现在,随着帝国主义和封建买办的统治在中国宣告终结,中国旧教育的政治经济基础是基本上被摧毁了。” 马叙伦的这些说法也不是他自己的发明,这些思想都来自于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共和国”在教育问题上对民国教育所抱有的成见,可以这么说,对于民国的教育是彻底否定的。“共和国”的教育设想主要来自于政协会上通过的共同纲领,它在教育上的设想是实用性的,虽然它也有条件地承认了旧中国的教育积累了一些有利于人民教育的经验,但实际上,它抛弃了对于公民进行民主训练的内容。一九四八年,中共中央在一份关于争取和改造知识分子及对新区学校教育的指示中就明确说过:“取消反动的政治课程、公民读本、及国民党的训导制度。” 共和国在教育理念上是完全以自己的意识形态来对国民进行强制教育。它在教育上是只重技术忽视人文的。它的方针是:“注重技术教育,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以应革命工作和国家建设工作的广泛需要。”
三、简短的结论
从以上两个文本的比较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第一、国共两党在教育理念上具有很大的不同,整体上评价,国民党在教育上所持的理念比之于共产党具有进步性,五十年后台湾在民主和宪政方面的成功实践,与国民党在教育上对国民所做的公民训练是分不开的。
第二、一九四九年后,新政权在国家的民主和宪政方面没有进行过有诚意的实践,它将公民教育从小学课本中取消就是一个例证。
第三、一九四九年以后,对于过去的教育遗产,新政权采取了一种全部抛弃的态度,这使它在教育上更为退步,它要人民将党和国家视为同一的目标,而且是以党在国上为主要教育理想的。
注释:
② 唐钺 朱经农 高觉敷主编《教育大辞典》上册第126、127页,商务印书馆(上海,民国十七年)
大学院审定《新时代三民主义教科书》第8册第12页,商务印书馆(上海)
… 《新学制公民教科书》第3册第18、32页,商务印书馆(上海,中华民国十三年)
商务印书馆编辑《新学制学校科程说明书》第21页,商务印书馆(上海)
‰ 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编《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第683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北京,1984年)
194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争取和改造知识分子及对新区学校教育的指示》,见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编《政策汇编》第245页,中共中央华北局印,(北京,194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