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鐏龍 92/12/29 工商時報 鮮活職場版
在職場上,不論是求職、被裁或跳槽,都務必為自己爭取最好的薪資或離職條件。只不過在類似的斡旋中,雇主似乎總是占上風。然而,受雇於人者也未必就一定是輸家,關鍵在於能否掌握住一些訣竅。以下為專家彙整的職場磋商要領:
一、當你求職時
.沒有得到工作前不宜貿然磋商:從確知已被選定的那一刻起,你就擁有較多的協商籌碼,因為你的利益已和公司利益密切相關,此時公司在心態上,會轉為希望你能對它產生向心力。
.摸清楚和你同職位者的薪資:可查閱上市公司公布的雇用合約,或上相關網站找尋統計資料。
.掌握內線情報:若有朋友恰好在該公司任職,試著打聽你和其他應徵者的比較,及最近才召募的人如何敘薪。
.絕對不要主動開價:先讓對方提出願意付給的薪資,然後才接著往下協商。若對方執意要先敲定薪資再決定是否錄用你,可用「我不會有不切實際的期望,相信細節部分一定可以談妥」等語委婉帶過。
.對方開價過低,立刻斷然拒絕:但要先準備好怎麼去證明自己的價值。也可以提議按照營業額的一定比率來計算薪水,外加年終獎金及其他等。
.即使滿意對方的開價,也不要立刻就接受:要求給予幾天的考慮時間,讓雇主感到不安,你的籌碼相對增加。
.就對方所開之價再加碼10%:重點仍在於如何證明你有這樣的身價。
.協商好離職條件:這並非失敗主義,而是未雨綢繆。換包話說,上飛機前先準備好降落傘。
.如果對方拒絕你的要求:則可用重新敲定工作內容(如承擔更多責任交換更高的薪水)來緩頰,或是將焦點轉移到額外項目上,如股票選擇權、假期等,這些不會增加你的名目薪資,因此有時候比較能獲得雇主的同意。
.要求年度紅利:確定你與雇主敲定的,都是可以具體衡量的條件,並應寫成白紙黑字。據就業研究公司ExecuNet表示,在提出的紅利要求中,75%涉及績效獎金,平均高達基本薪水的28%。
二、當你準備離職時
.不要使用「辭職」這個字眼,並間接點出你離職可為公司省下的成本:磋商時的考慮事項包括:離職給付,最起碼按法規行事,可以儘量多要;股票選擇權,如果尚不具實現價值,而公司前景也還不錯,不妨暫時留下來;健康保險:要求以原有的保費費率,讓你及家人繼續留在公司的保險計畫中;轉業輔導:要求公司提供輔導,期限愈長愈好。
.主導離職的時間:要求在6至8週、某項業務告一段落或其他期限之後,再正式離職,為自己多爭取一些薪水。
.主導離職的訊息:如果公司必須對外宣布離職訊息,應爭取內容擬定之權,不要讓別人覺得你是被炒魷魚,例如以「尋求其他機會」或「個人因素」作為說明。
.顧問合約:爭取繼續擔任公司的顧問,可以多些收入,公司也藉此封你的口及繼續運用你的才能。
.法律層面:雇主拒絕磋商時,委請仲裁人或律師出馬與雇主週旋。不要輕易簽署任何文件。避免將事件導向年齡歧視,因為這很難成案,對雇主更不具嚇阻作用。不要接受限制太多的「不得與公司競爭條款」,以免日後綁手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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