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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IT业界

2006-11-20 10:59:13

微软牵手网威对Linux是福还是祸?
2006年11月20日08:05
这本该是Linux阵营迄今为止所取得的最辉煌的胜利之一:一家顶尖的美国科技企业达成了一笔价值2.5亿美元的Linux采购协议,这或许也是目前为止全球企业界对Linux单笔采购额最大的一宗交易。但正因为买单的是大名鼎鼎的微软(Microsoft),Linux阵营对此的反应并不是喜上眉梢、而是一幅愁眉苦脸的样子。

本月早些时候,微软宣布与网威(Novell Inc.)达成协议,后者的业务是为Linux提供技术支持。不论是在企业用户还是消费者市场上,Windows都扮演着主要角色,不同的是在前一个市场上它的主要对手是Linux,而在后一个市场上Mac是最大的威胁。因此,微软与网威展开合作具有重大意义。微软把这笔交易称为双方精诚合作的结果,从而满足了众多商业用户希望同时运行Windows和Linux两种操作系统的需求。

实际上,如果微软真正想与Linux共沐爱河的话,它应该与目前Linux市场最大的供应商Red Hat走向圣坛。但是微软选中的对象却是Linux阵营中实力最弱的供应商之一网威。虽然微软声称也愿与Red Hat进行合作,但一些人认为微软与网威合作对Linux阵营的发展并无多少积极意义,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去扶持敌对阵营中最弱的企业,微软是在用鼓动内讧这种方式来瓦解Linux阵营。

但是在生意场上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已是屡见不鲜。例如,甲骨文(Oracle)出于战略方面的考虑就采取了同样的招数:它最近宣布将向Linux提供技术支持,但报价只是Red Hat的一半。顺便说一句,微软和甲骨文这些举措将产生的一个结果是Linux用户会看到许多Windows商业用户求之不得的竞争局面。(前提是Red Hat不能像网景(Netscape)一样率先出局。)

微软首席执行长巴尔默(Steve Ballmer)称,与网威达成交易的前提之一便是网威版Linux的用户不会受到微软的起诉。但是Red Hat的用户呢?巴尔默表示,有可能吧,因为微软没有对他们做出保证。

巴尔默曾经把Linux称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毒瘤。虽然他现在已经收回了这句话,但微软几乎每一提起Linux都暗含这样一个潜台词:如果你用Linux,就可能被微软告上法庭。既然不希望给人们留下可能会起诉Linux其他用户的印象,那么为何还要声称不会起诉某些客户?科技圈把这种手段称之为“心理恐怖战术”(FUD),即惧(Fear)、惑(Uncertainty)、疑(Doubt)三个英文词组的字头。在网威的新闻发布会上,你一定不会听不出微软的弦外之音,谈到这笔交易的几乎所有文章也都提到了微软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私下里对Linux编程员的评价已经传播了一段时间了。往好了说,他们是不会受到程序原创所有权约束的一群懒人;往坏了说,他们是把别人的劳动成果化为己有并且心安理得的无耻之徒。

多年来我与许多开放源代码的编程员有过不少对话,可以打保票说他们从未盗用过微软的源代码,至少从未有意而为之。首先,他们耻于偷窃这种行为;其次,他们通常认为微软的源代码没有多少价值、不屑于使用。实际上在Linux阵营中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说法:在产品上市的压力之下,微软程序员使用了某些Linux经过实战充分考验的源代码,然后把它们偷偷地塞到了Windows里面,他们却在微软版权这张无形保护伞的庇护下自始至终躲过了惩罚。当然,这些说法多少也带有一些水分,就和微软的话外音一样都带有打击别人、抬高自己的色彩。

对我的话您也姑且听之,不必当真。与Windows不同的是,你可以随时检查Linux的各种组成部分,包括它的基础架构(也就是技术人员所说的源代码)。可以在公开场合、Linux邮件列表或相关论坛中对一段代码是否应加入Linux展开讨论。把一段代码偷偷地塞进Linux而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其难度不亚于正午驾驶航天飞机行驶在第五大道上而不引人侧目。

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个法庭判例提到了相同的问题,案例与SCO Corp.提起的一系列指控Linux侵权的诉讼有关。2003年SCO曾频繁见诸于各大报端。该公司状告Linux,称数不清的例子可以证明Linux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

三年过去了,在经过无数次的作证之后,SCO仍然没能找到一个可以指控Linux违反知识产权的可信实例。

我也曾就这些问题与担任微软首席专利律师之一的大卫•凯法(David Kaefer)展开过口舌之争。凯法还是微软此次与网威达成合作协议的主要谈判人员。我问他微软是否准备对非网威版Linux用户提起诉讼,他只是回答说,微软倾向于劝说用户使用得到授权的技术、而不是打官司。当我要他对Linux是否使用了微软的源代码给出明确答复时,他回答说:“在有责任感的公司有能力在私下场合处理好专利问题之际,指出某些产品并指责它们侵权不是具有建设性的做法。”

这些回答仍然留下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仍难以缓解一些人心中的忧虑。不过,当我问到“你是否有任何理由认为开放源代码阵营在尊重知识产权方面不像微软那样受人尊敬呢?”,我终于得到了一个明确的答案。

凯法回答说,没有任何理由这样认为。

对我而言,我希望关于这个话题的争论到此为止。我要说的是,微软与Linux在性能上展开大比拚对谁都有利,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Lee Gomes

(编者按:本文作者Lee Gomes是《华尔街日报》专栏“Portals”的专栏作家,栏目内容以科技、商业及相关的主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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