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829606
  • 博文数量: 125
  • 博客积分: 4066
  • 博客等级: 上校
  • 技术积分: 1401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0-03-03 18:58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125)

文章存档

2014年(1)

2013年(1)

2012年(2)

2011年(29)

2010年(92)

我的朋友

分类: LINUX

2010-05-14 16:12:00

详细事例介绍:

查表法实现PCM与Alaw、μlaw之间的格式转换

假设采样率一样,那么这就是一个数值重新采样的过程:  

   
 8位是无符号的,16位是有符号的,算法:

 8  -> 16 位:引入符号位,然后数据左移8位(2^8)

 16 -> 8  位:数据右移8位,去除符号位。

两个过程,操作相反。

引用资料:

相信大家看到这个标题都不屑一顾,因为在任何一本计算机基础知识书的第一章都有他们的解释,但是在书上我们只能找到一些简单的定义,没次看过之后不 久就忘了。最近论坛里有人问起这些概念,看到很多人的回复是以前看过现在忘了去看看某某书之类,很少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于是本人就开始思考(虽然上帝 会发笑,我还是要思考。),于是得出了以下的结论。
数值在计算机中表示形式为机器数,计算机只能识别0和1,使用的是二进制,而在日常生活中人们 使用的是十进制,正如亚里士多德早就指出的那样,今天十进制的广泛采用,只不过我们绝大多数人生来具有10个手指头这个解剖学事实的结果.尽管在历史上手 指计数(5,10进制)的实践要比二或三进制计数出现的晚.(摘自<<数学发展史>>有空大家可以看看哦~,很有意思的).为了 能方便的与二进制转换,就使用了十六进制(2 4)和八进制(23).下面进入正题.
数值有正负之分,计算机就用一个数的最高位存放符号(0为正,1为负).这就是机器数的原码了.假设机器能处理的位数为8.即字长为1byte,原码能表示数值的范围为

(-127~-0 +0~127)共256个.

  有了数值的表示方法就可以对数进行算术运算.但是很快就发现用带符号位的原码进行乘除运算时结果正确,而在加减运算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如下: 假设字长为8bits

( 1 ) 10-  ( 1 )10 =  ( 1 )10 + ( -1 )10 =  ( 0 )10

(00000001)原 + (10000001)原 = (10000010)原 = ( -2 ) 显然不正确.

  因为在两个整数的加法运算中是没有问题的,于是就发现问题出现在带符号位的负数身上,对除符号位外的其余各位逐位取反就产生了反码.反码的取值空间和原码相同且一一对应. 下面是反码的减法运算:

 ( 1 )10 -  ( 1 ) 10=  ( 1 ) 10+ ( -1 ) 10=  ( 0 )10

 (00000001) 反+ (11111110)反 =  (11111111)反 =  ( -0 )  有问题.

( 1 )10 -  ( 2)10 =  ( 1 )10 + ( -2 )10 =  ( -1 )10

(00000001) 反+ (11111101)反 =  (11111110)反 =  ( -1 ) 正确

问题出现在(+0)和(-0)上,在人们的计算概念中零是没有正负之分的.(印度人首先将零作为标记并放入运算之中,包含有零号的印度数学和十进制计数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极大).

于是就引入了补码概念. 负数的补码就是对反码加一,而正数不变,正数的原码反码补码是一样的.在补码中用(-128)代替了(-0),所以补码的表示范围为:

(-128~0~127)共256个.

注意:(-128)没有相对应的原码和反码, (-128) = (10000000)  补码的加减运算如下:

( 1 ) 10-  ( 1 ) 10=  ( 1 )10 + ( -1 )10 =  ( 0 )10

(00000001)补 + (11111111)补 =  (00000000)补 = ( 0 ) 正确

( 1 ) 10-  ( 2) 10=  ( 1 )10 + ( -2 )10 =  ( -1 )10

(00000001) 补+ (11111110) 补=  (11111111)补 = ( -1 )  正确

   所以补码的设计目的是:

     ⑴使符号位能与有效值部分一起参加运算,从而简化运算规则.

⑵使减法运算转换为加法运算,进一步简化计算机中运算器的线路设计

  所有这些转换都是在计算机的最底层进行的,而在我们使用的汇编、C等其他高级语言中使用的都是原码。看了上面这些大家应该对原码、反码、补码有了新的认识了吧!
阅读(5816) | 评论(0) | 转发(1)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