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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7 12:46:11

司法机关该不该介入东航返航事件

2008年04月14日10:54 民主与法制时报
  随着东航返航事件的脉络日益清晰,事件的恶劣性质和严重危害也逐渐浮出水面。愤怒的乘客决定起诉东航的行动得到了中国消协的明确支持,后者认为东航已涉嫌欺诈消费者,鼓励索赔。而与此同时,人们对事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展开争论,有航空法专家做客新浪网称飞行员集体返航“不构成任何刑事犯罪”,而媒体评论则认为“已构成严重刑事犯罪”。(4月 9日《南方都市报》)
  返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
  □柳军
  东航返航事件是一件普通的劳资纠纷,事件的处理可以从不同层面兼惩并罚:技术层面上,对涉案飞行员实施永久停飞,并注销其飞行档案;经济层面上,此次事件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涉案人员负责赔偿。就民事责任而言,飞行员所为属代表东航公司的职务行为,无论根据合约精神,还是依照侵权法律原则,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当由东航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国际条约与法律法规规定——机长对“返航”及“着陆”等事项有最终决定权,因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开脱似乎有理有据。的确,按照相关规定,机长根据天气状况的判断,有最终决定是否降落以及返航的权力,这是法律为保障航空安全而赋予机长的最终决定权。但像其他权力一样,即使这种权力滥用了,也只是民事责任,而不构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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