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5224
  • 博文数量: 7
  • 博客积分: 0
  • 博客等级: 民兵
  • 技术积分: 12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3-02-26 17:31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2013年(7)

我的朋友
最近访客

分类: Android平台

2013-04-02 11:50:27


各市(地)人社局考试核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2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从即日起筹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告诉如下:
  
一、发证措施

  1.在省人事编制公共效劳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职员,由单位人事部分携带准考据、身份证跟1张2寸相片(支付专业种别测验及格证实的人员需另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历证书或复印件)同一到省人事考试服务大厅操持(哈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省人力资源保证厅南侧门一楼)。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验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领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需另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复印件)到当地人社局发证部门办理。
  
二、发证时光

  2013年3月21日至4月25日天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三.其余事宜

  1.随证书一起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注销表》中“考区发证部门”一栏验外地发证部门水印。

阅读(179)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