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截然相反的版权所有方式:Copyleft(Ɔ),Copyright(C)
Copyright(C):版权所有,即软件的一切权利归软件作者私有。
许可:各种保护软件版权私有的许可。
包括:开源软件、免费软件、共享软件、传统商业软件。
特点:软件的版权和其它一切权利归软件作者所私有。用户只有使用权,没有其它权利,包括没有复制软件的权利。
盈利方式:出售私有软件(包括:出售软件、出售源码、出售编译源码的方法和编译器)的使用权。
缺点:
1. 软件版权保护的办法是仿照对书及其印刷的版权保护方法而来的,这种方法并不符合计算机的特点(比如:书的复制需要设备和可观的成本,而计算机文件的复制是不需要增加任何开销的),用保护书的办法来保护软件反而阻碍软件业的发展。
2. 软件制作商容易利用软件的私有权形成商业垄断和知识霸权,谋取暴利,严重侵害用户的利益。
Copyleft(Ɔ):反对软件一切权利归作者私有,保护知识共享、权利共享。
许可:GPL。
包括:自由软件。
特点:软件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它一切权利归任何人所有。用户和软件的作者享有除版权外的完全同等的权利,包括复制软件和重新发布修改过的软件的权利。唯一不许可的就是任何人也不能将软件拒为私有。
盈利方式:与硬件一起销售,提供收费的服务,提供收费的担保等。
缺点:对部分传统商业软件制作商(比如:微软公司)有巨大的冲击。
Copyleft = Copyright+GPL
因此,区别开源软件与传统商业软件主要是看开不开放源代码;
而区别自由软件与开源软件主要是看软件有没有给用户版权以外的一切权利。
使用Linux OS的嵌入式系统开发商,大概是目前最实惠的自由软件受益者,使用GPL许可的自由软件使他们免去了购买专利软件的成本,并增加了产品定制的自由度。
但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按照GPL许可使用自由软件,不能向用户提供嵌入式产品中自由软件的源码以及修改、编译源码并将目标代码写回嵌入式产品的方法和工具,这样做是违反GPL的,是在以“盗版”的方式使用自由软件。
如果他们向用户提供产品中的源码及工具,让用户可以自己修改嵌入式产品中的软件,可以移植一个嵌入式产品中的自由软件到另一个嵌入式产品中,相信能这样做的产品会更有吸引力。
阅读(9378) | 评论(0) | 转发(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