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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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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经济学回到常识
      在现代中国,经济问题绝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更倾向于是本质上的政治问题。正如勾股定律不仅仅是几何问题,更是数学问题一样,如果不认识到这一点,绝 对无法对中国经济进行深层次的把握。这种内在关系的复杂性常常让很多外国人对中国现状产生不可评估的印象,也让国内经济学家有了“自我分裂”的理由,从而 成为经济领域中的专家,政治限度的盲人。也为自身在社会舆论中的“盲人摸象”行为贯入不可小觑的“正义力量”。
  
  
  无论 是任何一个经济学家,他首先的身份应该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就在《经济学中的价值判断》一文中说到:“经济学家不仅仅是经济学 家,他们同时也是人,所以他们自己的价值观念毫无疑问地会影响他们的经济学。”既然首要身份是公民,那么他就有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当然,出于“中国国情” 的现实,我们可以把这些权利视为理想态下的共产主义,不置考虑,但是作为一个能够影响政治高层决策的精英群体中的一员,应该有着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的态 度。因为一项经济政策或制度的出台,影响到的将是这个社会当中的很大部份群体,影响到的是国计民生。所以,即使我们把马恩学说中的“经济基础决定社会上层 建筑”的理论抛开,仅仅因经济和政治双方反构与正联的关系,也可以得知这两者之间的紧密互联,其经济理论的影响性也可得知。
  
  
   毫无疑问,当代中国的经济问题是复杂的,这里面有着传统计划经济的后遗症,市场经济发展的适应症,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拖滞的综合症,法治与信仰道德缺失的 并发症,公正与私利冲突的高热症。单从任何一个环节,都无法解决这些的问题。所以,这里并没有自己不是政治方面的专家,就没有发言权的理由。相反,每个人 更应该都要提出自己的意见,才对社会的发展有益。茅于轼曾引用一位印度教授的话说“自由就是发展”,那么,我们或许可以说出“政治就是权利”的言论,如果 一个人对自己的权利都不发言,都不关心,何以相信他对这个国家利益的关注?更何况,我们明显是生活在一个“你不关心政治,政治关心你”的社会里,如果在政 治面前保持沉默,无疑是宣布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而且在整个社会的生产生活资源被垄断的情况下,如何来绕个这个经济领域最大的不公来谈社会的和谐发展呢?茅 于轼先生谈到:“解决穷人的问题是两个办法,第一个是增加财富的创造,第二个合理财富的分配。”这的确是两个比较好的方法,但是我们把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 以此两条来分析,又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第一条茅于轼先生以“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而举例增加财富,那么我们可以分析一下这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到底是些什 么身份,从而可以分析“让一部分人富起来”的前提条件是否对所有改革开改的参与者是否公平。第二条“合理财富的分配”更可以分析当前社会经济资本的分配, 从而看出财富的分配是否合理。如果在这两个基础上都存在着严重的失衡,那么何以在这个前提下说出“要使穷人变富,你得保护富人”的言论?
  或许 对于经济学家来说,“要使穷人变富,你得保护富人”的言论并不足以为怪,但是在法律的观点上来看,这种说法无疑颇为荒唐。现代法治社会,保护一个人并不是 因为他的身份-------穷人和富人,而是他遵守了这个社会的制度且没有违反,那就应该得到保护。再从本质上来看,“穷”与“富”是一种变动着的状态, 一个人今天是穷人,明天可以就中彩票成为富人,一个人今天是富人,明天可以股市大跌或破产成为穷人。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对穷与富这种状态进行保护,保护的对 象应该是自然人。所以,这种说法其实对穷富双方都构成了伤害,一个人的身份不是,也不应该是用穷人富人来定义,这只能说是一种经济上的衡量标准,而不能成 为特定人群的唯一社会身份。如果一个社会里人群的划分只有穷与富的关系,这无疑是会是一个会严重对立的社会,一个冲突不断的社会。所以,这样穷人富人的说 法,本身就在制造着社会的不稳定。
  
  
  从逻辑上来看,茅于轼先生这句话也存在问题。“要使穷人变富,你得保护富人”,按 此推理,如果穷人不想变富,是否就可以不保护富人?穷人想变成富人,不是单一的靠保护富人就可以实现,如果单靠保护富人就可以让穷人变富,那么封建王朝中 对皇公贵族的保护,何以没有底层百姓变富?而几千年的历史只是陷入暴力的循环,从无起到本质的变化,正如高全喜先生在《宪政、自由与正义》中所言:“政治 逻辑来看,它们所反抗的并不是这种法权关系的不公正逻辑,而只是反抗这种逻辑关系中的一方,并希望通过革命取而代之。其实,它们对这种法权关系是认同的, 所不认同的是自己所处的位置,因此,它们的革命说到底不过是为了变换原有法权关系中双方的位置而已,而对于法权关系本身的逻辑,并不产生实质性的变化。”
  
  
   再从社会的现实再来看,富人还需要保护吗?他们所占有的各种资源(政治权力、经济资源、舆论宣传、暴力机构)已经足够让他们处于社会的最上层,过着“和 谐稳定”的生活,而无需操心底层百姓所日夜操劳的物价、医疗、房产、上学等切身相关的事情。对于这些社会底层最为弱势的群体来说,任何一个不合理的政策对 他们来说都若是一场致命的风暴,随时都有倾家荡产的危险。所以,如果说富人还需要保护,那么这些穷人的处境该是如何?如果没有独立的司法系统,公平的立法 机构而来谈保护富人,那无疑的结果是富人越富,穷人越穷。因为穷人根本就没有与富人相与抗衡的资本,资本与政治的结盟意味着牺牲的肯定是底层百姓。所以, 在现今党政不分、言论管制、法律失效、资源垄断的前提下单单说“要使穷人变富,你得保护富人”,这是很不公允的!
  
  
  从 社会的长期发展来看,“要使穷人变富,你得保护富人”的言论也是不成立的,当今的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有穷人阶层的存在,但是,发达国家的穷人与不发达国 家的穷人,标准肯定是不一样的。一些极为发达国家的穷人在一些极不发达国家,很可能就是该国的富人。从而可以得知,穷与富,其实是一种相对的状态。无论社 会发展到如何境地,都存在着穷富相对的现象。要想穷人变富,绝不是靠保护富人就可以实现的,也不可能让穷人变富完全的实现。这已经不单是经济问题,更牵涉 到社会制度框架,运行机制都各方面的问题。从这一方面来说,“要使穷人变富,你得保护富人”的提法也显得过于幼稚。
  
  
  当前中国富人是谁,如何而富,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不言而喻的答案。有人曾评论49后中国发展历程,完全可以用两句话概述:“一是将私有财产公有化,二是将国有资产私人化。”
   对于正当劳动而得来的财富,国人绝对有正确的态度去对待。正如姚明很富,刘翔很富,但没有谁在财富上去仇视他们。这是因为他们的财富来源于他们自身的努 力及付出。但是如果一个富人的财富来自于权钱勾结、贪黩纳贿、苞苴科敛、国有资产瓜分、公共资金的吞噬,那么何以让人对其不仇?穷人绝不会仇视正当致富的 方式,因为这也将是他们自身摆脱贫困状态的出路,但对于通过非法手段致富的人,如果这个社会对其没有仇视,那很可能意味着这个社会的整体沦落及消亡。
  
  
   现代中国的权贵经济进程,已由前期的原始资本的累积,公私转制的财富洗劫,转型为私有财产的正名与漂白。改革被统治集团劫持,成了他们剥夺民众的工具。 在这样的一个时期,茅于轼先生提出了“要使穷人变富,你得保护富人”,不得不让人有所怀疑。当然,我们能够忍受一个老年人思想的糊涂,但决不可接受一个经 济学家恶意的欺骗。私有产权当然需要保护,但不能对不合法的产权也进行保护。拥有财富并不是罪恶,但通过非法手段聚横征暴敛创造财富绝对是种罪恶。当前社 会的主要问题已是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导致了大量恃强凌弱的现象发生,利益集团的横行导致公民权利与利益得不到保障。不知道茅于轼先生提出“保护富人”时, 有没有关注山西黑转窑里的劳工,再二连三的矿难,工资被拖欠的农民工,房屋被强拆的钉子户,走投无路的上访人员,煎熬生计的下岗职工,土地被强征的农民。 这些占中国绝大多数的人口,其利益得不到合法的保障,其权利受到暴力的侵犯,其话语权受到封杀,难道就不应该去保护吗?当“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央一 级就受到抵制时,难道还要去“保护富人”吗?当贫民流离失所无以为家时,不该去保护吗?当高官送其子女移民国外,转移财产时还要“保护富人”吗?经济学家 琼•罗宾逊夫人在《现代经济学导论》中所说:“经济学包括三个方面或者起着三种作用:权力要理解经济是如何运转的;提出改进的建议并证明衡量改革的标准是 正当的;断定什么是可取的,这个标准必定涉及道德和政治判断。”由此可以看出,经济学决不会是一门完全纯粹的科学,而不掺杂人的价值标准。古典经济学家亚 当.斯密除了其《国富论》外,也还有着《道德情操论》一书。所以,单纯的提出保护富人而眼不目睹这个社会的现实,也是很片面的。
  
    
   中国的问题很复杂,但绝没有复杂到不可看清的地步。曾有外国人评论到实质上中国的问题就是那一小撮人的问题,就是那一小撮垄断了社会财富、政治权力的人 的问题。一个外国人尚有此见识,难道国内才高学厚的经济学家还看不出来?经济学是现代的一门显学,其学科对社会运作的作用力也是巨大,凯恩斯就在《就业、 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指出:“对于社会最有威胁的并非经济既得利益,而是错误的经济思想。”所以,一个真正忠实于自己所学的经济学家,就应该在道德与良心的 基础上,探求有利于民生国计的经济发展模式及制度,服务于社会的大多数人,而不是充当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提出“振聋发聩”的理论,写下“馨竹难书”的学 识。如此,不如先让经济学回归到常识,在“人”的基础上回返社会,助益他人。

 原文地址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Key=0&BlogID=343707&PostID=12313870
 发表于: 2008-01-07,修改于: 2008-01-07 14:12 已浏览313次,有评论0条 推荐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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